5月4日20时许,莞佛高速东行松山湖路段发生一起两台小车追尾事故。民警到场处置时,对肇事方赣J5***5号牌小车驾驶员张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出结果为93mg/100ml。民警随即将其管控并送往血检,抽血结果显示,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0mg/100ml,核实为醉驾。
据张某交代,当天晚上,他与几名工友吃饭小聚喝了不少啤酒,但饭后仍开车上了莞佛高速。晚上8时许,张某行驶至松山湖路段时,因注意力受酒精影响,加上大雨视线不好,操作不及时追尾了同车道前方正在正常行驶的车辆。
接下来,张某除负事故全部责任外,还将面临醉驾的刑事处罚。
记者刘志斌通讯员王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