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镜头,一次次的忏悔,一次次的检讨,一次次的认错……酒醒后的邓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4月26日凌晨,邓某因为酒后驾驶被长安交警查处,血检酒精含量为18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民警进一步查证,原来这是邓某第三次因酒驾“收监”,曾被法院吊销驾驶证5年。
血检显示醉酒驾驶
4月26日凌晨,长安交警大队在锦绣路路段设点,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检查。当晚零点30分,邓某驾驶粤S7XC7×小型轿车,现场三次警告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测试,随后交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血检,经检验结果显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8.19mg/100ml,属醉酒驾驶。
长安交警大队民警简淦昌告诉记者,抓获时,邓某醉得比较厉害,当场表现也比较胡闹。“血检出来的数据比较高,我们会对他办理刑事拘留的手续,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曾被吊销驾驶证5年
民警查证,2016年9月13日21时许,邓某驾驶粤S271×Q号牌小型普通客车,从寮步开往长安方向,行驶至寮步寮城中路与祥富路路口时,在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车辆停放在路边在驾驶位上睡觉,被群众发现后报警。当晚,邓某因涉嫌酒驾,被寮步交警大队民警抓获,后被法院判决吊销驾驶证5年、1个月拘役缓刑2个月执行。
2018年11月28日20时许,在长安镇横增路路段,邓某饮酒后,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粤S7XC7×小型轿车,被长安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当时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是74mg/100ml,经调查,邓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被处以15日的治安拘留。(记者吴金华通讯员刘青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