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觉中国自称胜诉判决金额在主营业务收入比小于1%,这次输了一场官司
据中国之声报道:昨天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了2018年度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其中就有一起案件涉及近期公众关注的“视觉中国”图片网络传播版权纠纷。
这起案件的起因是,一家口腔医院因为在微博中使用五张图片,被“视觉中国”的子公司汉华易美起诉侵权,一审判赔1万元,但二审法院认为,汉华易美不能证明加注水印的图片著作权归自己所有,因此撤销一审判决。图片上有水印是否就可以认定版权所属?
一审认为被告侵权,判令删除图片并赔偿10000元
“视觉中国”的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去年起诉南京康贝佳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认为医院在官方微信和微博上使用原告拥有著作权的5张图片,侵害原告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索赔人民币28000元。
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他们的网站上展示了涉案的5张图片,都加注“视觉中国”和合作方“GettyImages”(盖帝图像)的水印,并附有版权申明。
被告康贝佳口腔医院辩称,自己主观上没有侵权故意,原告也没有足够的有效证据证明版权归属。被告还特别引述裁判文书网的检索结果,认为原告提起类似的诉讼案件上千起,怀疑是设置陷阱钓鱼维权,以此牟利。
南京鼓楼法院去年11月一审认为,被告康贝佳口腔医院侵犯了原告“视觉中国”子公司汉华易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令删除侵权图片并赔偿10000元。
水印不能证明著作权归属,二审改判驳回诉讼请求
而在二审中,南京康贝佳口腔医院提交了涉案图片的一些其它版本,图片上打着其它网站的水印,而不是“视觉中国”的水印。南京市中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谢慧岚介绍:“侵权方提供了一些其他网站上的涉案图片,这些网站也展示了涉案图片,并且图片上有自己网站的水印,所以在本案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也就是相同的图片有不止一个主体,都以水印的方式标识自己是著作权人,所以仅凭原告自己的水印已经不能证明他是著作权人。”
南京市中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凭图片上的水印来认定著作权归属,而“视觉中国”的子公司汉华易美也无法提供图片的原图、最早上传图片的时间等证据。
“原告作为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相关权利人,他是有能力,而且完全可以也应当能够提交,最起码是早于被告使用这个图片或者上传图片的证据,而且他还应该能够提供有关原图等能证明他是权利人的信息,或者证据,但他一概没有能够提交。”
二审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原判,改判驳回汉华易美公司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表示,近年来,大量著作权纠纷与网络图片的使用相关,司法机关在打击侵权行为、保护著作权的同时,对原告著作权的合理审查也是必须的。应当按著作权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不支持非权利人虚构权利通过诉讼谋取利益。
新闻背景:黑洞照片引发连锁反应
4月中旬,提供视觉内容生产、传播和版权交易的互联网公司“视觉中国”因为在一张最新科学研究发布的黑洞图片上添加自己的水印,并声称需要付费使用,引发舆论质疑和连锁反应。“视觉中国”公司被天津市网信办约谈,并两次道歉,网站一度关闭整改。南京市中院相关人士告诉中国之声,这次二审改判“视觉中国”子公司败诉,跟舆论无关,未来将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加大侵权赔偿力度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南京康贝佳口腔医院此前曾被多位知名演员起诉侵犯肖像权,被法院判令赔偿。
此外,针对舆论持续的质疑,视觉中国昨天发布了2019年第一季度及2018全年财报。结果显示,公司实现了营业收入9.88亿元。其中来自核心主业“视觉内容与服务”的营收达7.82亿元,占总收入的79.15%;而通过法律诉讼胜诉判决的金额,占比小于主营业务收入的1%。不过,有质疑认为,视觉中国将“版权诉讼”作为商业模式,并不是说它通过诉讼判决直接获得多少收入,而是通过诉讼或威胁诉讼的手段,索取巨额赔偿、并要求相关方签订合作协议的行为。
就在同一天,视觉中国官微也通报了整改进展。声明指出,从4月11日至今,视觉中国暂停网站运营,开展自查和整改,引入权威第三方“公有云内容审核API”,将疑似敏感有害的内容全部下架;优化健全了上架审核流程及制度;加大了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将审核责任落实到人;在网站前台设置举报功能键,突出强化了敏感有害信息举报处理举措;完善了日志留存、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已建立长效的内容审核把关机制。
通报还提到,视觉中国与有关媒体展开合作,以提升公司在内容质量和合规服务方面的能力。下一步,视觉中国将按照此前的承诺,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响应行业的倡议,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
央广记者景明、白杰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