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Qnews|穿制服、设分帮浙江一“家族老大”获刑
“野兽帮”“蝎子帮”“合胜帮”“同天社”……这些名头听起来很响的帮会,其实都依附于一个叫“安子家族”的总帮会,而创立人王某仅二十出头。作为一名年轻的“老大”,其在拉拢青少年加入方面颇具新意,采取了穿着定制服饰、进行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4月19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对这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包括王某在内的“安子家族”的15名被告人被判处七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4月22日,浙江高院通过官方微信公布该案详情。
据介绍,王某辍学后从老家安徽到嘉兴打工,和别人起冲突时,身边就会有一起干活的弟兄“仗义”帮他。2016年3月,王某就和这帮弟兄成立了“安子家族”。
为壮大帮会实力,他们通过约打群架、网络直播等途径造势,吸引小年轻加入。王某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或是自己打架受伤,炫耀自己为朋友两肋插刀;或是自己走过去听一群小弟喊“老大”等。
一次,王某接到手下刘某的电话,称被人拦路敲诈。王某即与对方约好在南湖大桥南面的小树林一战。当双方各自纠集了30余人即将碰面时,南湖警方接到线索赶到现场,两拨人仓皇逃窜。但这场没打成的架,却使得王某成为南湖警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
经查,“安子家族”帮会通过定期聚会、与人约群架、组建QQ群、网络直播、穿着定制服饰等方式,拉拢更多青少年进入帮会,案发前已逐渐发展成以被告人王某为首要分子,胡某、吕某、文某、吴某、唐某以及邵某、刘某、范某等人为重要成员,杨某、张某、潘某、杨某某、李某、罗某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大部分为未成年人。
为加强对集团成员的控制、管理,被告人王某还制定了“帮规帮纪”,指使或支持邵某、胡某、唐某、刘某等人分别成立分帮。该犯罪集团依靠人多势众,多次有组织地在嘉兴市区酒吧、网吧等场所附近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至案发共实施了12起寻衅滋事、4起聚众斗殴违法犯罪活动。此外,该组织的个别成员还单独实施盗窃活动。
嘉兴市南湖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等15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以王某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多次实施强拿硬要、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等七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孔令晗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