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被控涉恶引发舆论热议 法检等三部门面临压力

日期:04-22
李庄律师林小青舆论案件

原标题:青海一律师被控涉恶引发舆论热议法检等三部门面临压力

来源:法制网

舆情综述

4月11日,北京律师张燕生发微博称,9日至10日,北京大成(西宁)律师事务所女律师林小青被控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并被西宁检方以诈骗罪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全国律协委派甘肃省律师协会会长尚伦生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该案除林小青不认罪外,其余16名被告人均认罪,目前案件尚未宣判。

消息由律师群体广泛转发后引起舆论关注。12日,尚伦生在微信朋友圈中就庭审情况提出3点疑问:公诉人对于律师职业的特殊性了解多少;检察机关如何界定律师执业行为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边界;律师服务行为按照行政规定、行业规范都不能被责难的情况下,如何成立犯罪。该观点获多数律师力挺,网民也对涉案律师是否有罪展开热议。

4月13日起,媒体开始介入案件报道。据上游新闻报道,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已指派徐平、邢志两名律师为林小青做无罪辩护。有媒体根据起诉书和辩护意见书内容,梳理了控辩双方争议的十大焦点问题。另据网传一份通知显示,青海省律协一致同意西宁市律协关于辩护人对林小青做无罪辩护的意见。当日下午,已被取保候审的林小青对媒体表示,“相信法律公平公正,期待法院公正判决”。此后舆情逐步趋缓。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上海两地也曝出有律师因涉嫌黑恶犯罪组织、“套路贷”等犯罪被政法机关依法处置的案件,引发舆论对关联话题的讨论。截至4月18日12时,与此事相关的新闻报道900余篇,微博5000余条,微信文章500余篇。

舆论观察

律师成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共犯”“帮凶”,这一案件关键细节很快引发舆论热议,媒体观点、律师群体、普通网民的观点表达出现明显分层,涉案律师是否构成犯罪、案件结果如何、将会产生何种负面影响等,都在舆论讨论范围之内,观点主要集中在四方面。

01

律师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引发争论

林小青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控辩双方激烈争议的焦点问题,舆论观点呈现明显对立:以陈有西、徐昕等为代表的律师群体以律师豁免权为出发点,坚持林小青无罪。他们认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代理民事案件、为涉黑被告人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这些都是正常的依法履职行为,不能被扩大理解为黑恶势力共犯。澎湃新闻评论文章也称“认为律师只能从事法律所允许的业务,这是对法治的误解”。而多数网民则持相反意见,认为律师为“套路贷”活动提供法律服务,是明显的“知法犯法”。微博大V“@风的节奏吹”、江苏致达律所姜勇律师等人反驳:“律师参与签‘套路贷’合同又参与之后的调解诉讼,明知对方违法继续提供服务,还通过诉讼方式帮助追款甚至出谋划策,不是犯罪是什么?”

02

部分律师担忧该案结果将冲击律师辩护制度

有舆论担忧该案将产生的恶劣后果,甚至会对整个律师辩护制度形成冲击。杨学林等律师质问“如此指控,每个律师的权利都难以保障”,并称“以后代理什么案件合适?”有网民担忧:“任何犯罪嫌疑人没有被定罪前都必须有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如果律师在嫌犯被起诉后受托依法辩护这种行为被等同共犯,那么将来无任何律师敢接受委托,辩护制度将消失。”还有不少律师重提10年前的“李庄案”,“龚刚模涉黑案”的原辩护律师李庄,曾因“作伪证”被判入狱,有律师称林小青是“第二个李庄”。14日,李庄本人在微博上回应,对此案提出4点疑问,向林小青发出声援。

03

个别声音质疑扫黑除恶出现扩大化趋势

个别网民结合近日扫黑除恶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问题,质疑扫黑除恶工作出现扩大化的不良苗头,律师也未能幸免。甚至有人不满地表示,“现在把扫黑除恶整成了一个运动,这并不符合法治社会,法治在于犯什么法判什么罪,给与别人充分说话的机会,而不是在还没有经过法律审判的时候,就把他人宣称为黑恶团伙”。

04

判决结果备受关注舆论呼吁法院依法办理

由于该案并未宣判,因此舆论对法院审理结果抱有较高期待。《新京报》刊文称,律师的正当权益也该被保障,若律师充当的只是法律顾问,提供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服务,且性质上是外部人,又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其切实参与了相关犯罪活动,那就不能将其认定为犯罪团伙中的一员。这也有赖于充分的证据和事实去还原,当地检方也需作出更充分的解释说明以释公众之疑。

法制网舆情分析师点评

在各地扫黑除恶工作纵深推进的当下,有媒体同步曝出湖南、河北、江西等地将医生、失独家庭、不迁坟者等作为扫黑除恶摸排对象的事件,引发舆论批评。而此次青海当地政法机关将律师列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重要成员,舆论对抗情绪更加明显。在这场波及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管理部门的舆情事件中,三方涉事机关因职责不同,分别面临着不同的舆情风险。

1。法院:案件判决结果与舆论认知之间如何达成统一

法院机关面临的舆情风险更为直接。案件已然引发舆论反响,法院作出何种判决都处于舆论注视之中。媒体针对案件整理出的十大争议点,也是舆论的关切所在,需要法院机关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予以厘清、辩明。因此,在后续工作中,从实体层面上来说,审理法院需排除干扰、坚守司法原则,力求司法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果公正;从舆论引导层面上,法院有必要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定罪量刑依据等进行普法释法,让司法裁决经得起舆论审视。

2。检察院:案件信息披露不足与专业能力被质疑的双重压力

本案例中,呼吁涉案律师无罪的声音较高,两级律协的“入场”增加了检方和被告律师双方力量的博弈,检方面临着线上线下的双重压力。一方面,涉案律师坚持不认罪,而现阶段释放的案件信息亦无法充分证明被告律师行为构成犯罪,这些因素加深了舆论对“律师无罪”的心理预设;另一方面,部分声音认为,要求律师准确把握所代理行为性质过于苛刻,甚至有评论讽刺“法律人之间的认识差异太大”,检察机关的业务水平也受到一定质疑。这意味着面对庭审争议,检方下一步还需披露更多案件细节,拿出更为确凿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公诉意见的合法性。

3。律师管理部门:防止案件成“负面典型”累及整体形象

面对律师群情激愤的呼声,全国律协及时出面协调,青海、西宁两级律协作出支持无罪辩护的表态,都对平息职业群体怒火起到了积极作用,律师“娘家人”的作用有力凸显。但由于该案尚未宣判,案件走向存在不可预知性。一旦法院对涉案律师进行有罪判决,证实该律师涉恶势力这一犯罪“事实”,那么律协先前表态就有“被打脸”之虞,案件所产生的不良示范效应也会对律师整体形象造成较大伤害。律师管理部门还需预先准备应对预案,将负面舆情风险化解在个案层面之内。另外,近期网络曝光的律师涉黑涉恶案件不止本案一例,律师管理部门还需及时掌握具体案件详情,尽早采取应对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舆情集中曝光形成热点叠加效应。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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