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奔驰维权女车主被维权,上海20多商户指其欠债575万失联6个月
来源:上游新闻
4月16日深夜,奔驰维权女车主薛某与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达成和解协议,她因此被称为“维权女王”。而同一时间的上海,20多名“竞集守艺人”的商户正在为如何向薛某讨要欠款,如何正当维权而犯难。
4月20日下午3点,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自称被奔驰维权女车主拖欠数百万元的商户代表们集体接受媒体采访,向媒体和外界介绍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
“她的逻辑思维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强。2018年10月16日最后一次见面后,我们便与她失去联系。直到从微博上看到她的维权视频,才发现我们苦苦找寻,追逃欠款的人已经买了豪车。”维权商户王米(化名)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shangyounews)表示。
据统计,“维权女王”薛某担任监事的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集公司)截至目前已拖欠27名商户及供应商575万元。4月20日,上游新闻记者来到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发现“竞集守艺人”已经停业。
▲维权奔驰女车主薛某。
商户:营业款全部打入竞集公司
2018年6月15日,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开业,其经营者系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据企查查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8日,法定代表人黄某春,薛某担任监事、在奔驰维权案件中的家属徐某是该公司最终受益人。据知情人透露,黄某春与薛某为母女关系,而徐某与薛某为特定关系人。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2017年竞集公司以低租金、长期租赁了上海爱琴海购物公园外街2000平方米的场地,创办“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项目。而加入“竞集守艺人”的商户大部分源于朋友介绍。2017年底,在经过多次洽谈后,商户们与竞集公司签订了“竞集守艺人”联销经营合同,并缴纳了22.5万元到29.5万元的进场费及5万元保证金,经营时间分为1+1年与2+3年。
据《联销经营合同》显示:商户需使用“竞集手艺人”的统一收银系统,将营业额打入竞集公司的统一商户。每月向竞集公司支付25%的管理费、租金等费用后,再由竞集公司向商户结算剩余营业款。
但“竞集手艺人”仅经营两个月后,便出现了问题。
▲追讨欠款的“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商户。
以下为上游新闻记者与商户对话:
上游新闻:薛某在“竞集手艺人”美食广场担任什么职务?
商户王米:薛某是“竞集手艺人”的联合创始人和运营总监。主要负责美食广场的广告推广、招商及商户的管理工作。
上游新闻:日常管理中薛某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商户王米:薛某及徐某每隔三四天会到美食广场巡场,但每当商户提出电容量、漏水、消防安全隐患、空调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时,薛某都会要求我们去找物业。实际上物业多次表示,事先曾明确告知竞集公司,租赁场地能承受的电容量等情况,且我们与物业没有合同关系,维修需应由竞集公司负责。
上游新闻:“竞集手艺人”除管理外,还向你们提供了哪些服务?
商户王米:各家商户的员工及室内监控系统均由竞集公司负责。但其监控的作用主要是为了监管商户的经营行为,比如商户是否私自收款等问题。
上游新闻: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薛某等人失联,美食广场何时停业?
商户王米:2018年8月初,薛某和徐某就不经常出现了。8月17日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薛某,此后就与薛某失联。到9月15日前后,美食广场的商户全部停业。
上游新闻:导致最终停业的最主要原因是什么?
商户王米:“竞集手艺人”薛某等人失联后,因拖欠了收银系统公司费用,我们无法进行收银,即使继续收银,营业款也会被打入竞集公司的账户。为避免损失,我们选择了停业。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开业当月,经营状况最好的商户王米经营款7万多元,竞集“手艺人”仅返款3万多元,第二个月营业款10万多元,返款6万多元。但实际上其余商户并没有王米这么幸运。多数商户只收到了第一个月的返款,且被扣除了大量费用。“开业当月营业额1.5万元,实际返款只有2500元。”另一名商户表示,扣除的费用除约定的25%外,还包括水电、物业、公共区域平摊费用及员工工资费用。同时,“竞集手艺人”还曾以多种名目扣除了商户1—2万元不等的罚款。
多名商户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8月17日后,薛某、徐某失联,他们曾向竞集公司邮箱发送了告知函,但始终没有得到回复。据商户统计,竞集公司拖欠商户、供应商、员工工资等共计575万元,部分投资人的损失还未被计入其中。10月16日,最后一次与薛某见面后,再未能联系到她,部分商户已经被薛某拉黑。
▲据合同显示,商户普遍签约2年以上。
供应商:多次讨要工程款未果
除拖欠商户经营款等费用外,向竞集公司讨要欠款的还包括10家供应商。其中包括装修施工单位、电动感应门、玻璃外幕墙、钢结构施工方、空调移机、排烟风管、家具、灯具、广告供应商等10家。
五楼装修供应商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2017年承接“竞集手艺人”美食广场装修工程后,与竞集公司签订了合计48万多元的装修合同。此后,因竞集公司拖欠24万多元工程款,与竞集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书》。
据《还款协议书》内容显示,甲方(竞集公司)向乙方(装修公司)分期偿还工程款请求,除支付工程款外,另行附加给付未付工程款金额的10%。还款期限自2018年7月30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共10个月。
“实际上这家公司只支付了3期的费用,此后便停止付款,随后失联。”五楼装修供应商说。
此外,多名供应商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因拖欠装修款等费用,均与竞集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仅还几期后,薛某等人失联。
另外,据企查查信息显示,因拖欠商场租金,“竞集手艺人”场地租赁方上海粤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告上法庭,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于6月19日开庭审理。
4月20日,薛某及徐某回应媒体时表示,“几乎没有欠款”,个人与企业要区分开。
▲供应商与竞集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书》。
律师:焦点为薛某是否要承担责任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薛某作为公司监事是否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张新年律师称,由于与商家签订合同的主体为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即便是薛某代表公司签约,依据《合同法》商家也只能向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主张权利。同时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只有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时才可能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工商资料显示,薛某仅为公司监事并非公司股东,故除非有证据证明薛某挪用或侵吞了公司应支付给商户的款项,方可让其承担责任。即便如此,这种责任也是一种公司内部责任或刑事责任,商家的债务人仍是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而不是薛某,薛某是否存在“携款潜逃”需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后方可知晓,不能以猜测代替事实。
张新年律师另指出,即便薛某就是“奔驰女车主”,其依法维权与“欠钱不还”也是两码事儿,不能一概而论。
上游新闻记者时婷婷发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