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地区学生 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

日期:04-20
学生常住户籍

本报4月19日讯(记者刘晓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在琼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符合条件的我省国家级贫困地区的考生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考生可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考生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是由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高校为主的本科高校承担,面向全国国家级贫困县定向招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国家级贫困地区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是由我省的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等招生高校承担,实施招收我省农村区域学生的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本人具有我省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是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的农村区域,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学生须同时具备三项条件:符合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籍连续满3年(2019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市(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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