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死囚被“枪下留人”21年后最高检日前函告显示:已提再审检察建议
封面新闻记者代睿
在被“枪下留人”21年后,山西张鸿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4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该案申诉代理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处获悉,最高检复函确认山西张鸿案已由山西省检向山西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刘长称,他当日上午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邮寄来的复函。他向记者出示的最高检复函显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该案期间,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已依法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复函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落章单位为最高检人民来访接待室。
狱中的张鸿/资料图
1998年春天,河南籍男子张鸿在刑场上遭遇“惊魂一幕”:因被指控杀人,他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刑场上,张鸿拼命喊冤,死刑被紧急叫停,他被重新收监。2001年,山西省高院改判张鸿死缓,至今,张鸿在监狱中已经度过了21个年头。
时间退回到1992年3月3日,山西省会太原市太钢宿舍发生一起命案,女工陈奕被人发现勒死于宿舍。5年之后,张鸿被山西警方从河南家中带走,理由是他曾在太原打工期间结识受害人,有目击证人指认张鸿当晚曾潜入受害者家中。
不过,张鸿本人始终否认认识受害者,并坚称自己在案发的时候并不在太原。据澎湃新闻报道,张鸿自己和其河南老家的多位邻居称,当时张鸿正在家中修缮房屋,多日后才离开老家。
张鸿案一审判决书/律师提供
1997年11月27日,太原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张鸿死刑。张鸿不服,提出上诉。山西高院在同年12月23日做出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两个判决之间仅用时26天。
2001年经历“枪下留人”,并改判死缓之后,张鸿一直坚持上诉。此后,张鸿死缓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一直未获减刑。因此,虽然已失去自由长达21年,张鸿的刑期仍然是无期。
刘长表示,2018年7月起,他正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张鸿案的申诉材料,“最高检很重视,首次递交材料后,办案检察官还曾两次来电要我补充材料。”
最高检复函张鸿案/律师提供
据其了解,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实已就张鸿案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迄今,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就该案启动再审。
4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联系了负责办理张鸿案的山西高院郭军学法官。郭法官称,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按照规定,不能对外透露案情。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