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原告胡某诉被告杨某、刘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在梁平法院家事场景化审判庭开庭。
据悉,被告杨某系原告胡某的儿媳,被告刘某系原告胡某的孙子。被继承人刘某某因病去世,生前在县城留有一处房屋,胡某与杨某因该房屋继承发生矛盾,经梁山街道家事纠纷调处室多次调解无果后,双方对薄公堂。胡某已80多岁高龄,丧子之痛让她显得越发衰老,杨某因丈夫去世,独立抚养孩子,虽然才40出头,却也是憔悴不堪。二人在开庭前情绪都很激动,互相指责怨怼,各执一词,诉说自己的苦衷和难处。鉴于胡某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承办法官将她扶至休息室,等她的情绪平复稳定后,将此案涉及的法律给她讲解了一遍,并将杨某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给她一一道来。然后返回审判庭,让杨某观看审判庭内的倡导区,了解倡导区内四个灯箱上“忠、孝、仁、悌”四个字的意义,又将相关的法律和原告的种种不易,闲话家常的方式向杨某娓娓道来,并对杨某和胡某进行心理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两人各自的委屈在得到宣泄之后,设身处地为对方考虑了一番,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由被告杨某给付原告胡某三万元,被继承人刘某某的房屋由其子被告刘某继承所有。该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