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行政诉讼首次组成七人合议庭

日期:04-18
合议庭渝北行政诉讼

近日,渝北法院受理了原告陆某某诉被告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销房地产权证系列案件,这也是渝北法院行政诉讼中首次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

该系列案涉及被告向第三人刘某某等5人共计颁发36个房地产权证,案件受理时立案36件,分至渝北法院行政庭4位承办法官手中。因该系列案案情复杂,涉及历史原因,且原被告均一致,案件承办人经讨论研究,决定将该36案合并审理,并由4位承办法官与一名陪审员组成5人合议庭,于2019年3月12日进行第一次开庭审理。

庭审时,原告、被告以及第三人均到庭参加了庭审,合议庭通过查阅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等方式全面把握案情。因案件涉及的证据多,各方争议大,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在经过各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决定择期进行第二次庭审。

第一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仔细审查了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为审慎起见,也为了更清楚地查明案件事实,确保庭审有序进行,承办人经充分讨论并请示杨琳专委后,决定合议庭成员由5人增加至7人。

2019年3月22日,该案进行第二次庭审。合议庭成员由4名法官与3名陪审员组成,被告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庭调查阶段,经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第三人陈述后,合议庭归纳出两个争议焦点。由于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多达90多份,合议庭为厘清法律关系,提高举证质证效率,遂对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分组。随后,合议庭及时向各方当事人发问,了解纠纷由来和相关细节,最大程度查明事实。法庭辩论环节,各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合议庭也充分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7人合议庭有助于发挥集体智慧,保证案件高质量审理。

随着经济持续发展,房价一路攀升,因此引发的各类房地产纠纷数量居高不下,体现在行政诉讼中则表现为要求撤销房地产权证、撤销抵押权登记或者确认登记行为违法等诉求。渝北法院行政庭近两年来承办了上百件与不动产登记行为有关的行政诉讼,此类案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社会关系敏感,该庭通过召开法官联席会、请示上级法院、积极沟通当事人等方式处理案件争议,引导当事人合理维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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