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谢冰林通讯员王威吴艳李斌)文博单位实行风险等级管理、外聘保安人员须在公安机关备案、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控要与公安联网。1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与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召开的全市文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武汉出台《武汉市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试行)》,这是武汉市文博领域地方标准体系中的首部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
据介绍,规范中明确,文博单位实行风险等级管理。文博单位的重要部位、场所等应设置必要的防冲闯、防攀爬、防坠落及防火防盗等实体防护设施;应建设出入口控制、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系统,并做好相关设施的管理维护。各级文博单位应逐步完善内部监控系统、公安联网报警系统建设,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控系统应逐步与公安系统联网。
据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年底,市公安局在多次对本市重点文博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基础上,与市文化和旅游局紧密磋商,依据《文物保护法》《内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该规范。目的是确保“防范责任落实到位、保卫队伍配备到位、安防设施建设到位、保卫制度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