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男子购车被收六千“金融服务费”并写入合同,店员称没收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日前,有成都市民反映,他购买不到半年的某豪华品牌轿车办理按揭贷款时,也被收取了“咨询服务费”,并且明确写在了销售合同附件里。
4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拿到合同后,前往该4s店安暗访调查时发现,在销售方提供的贷款购新车报价单上,也有咨询费(建议)一项,但是面对记者的疑问,销售人员却表示:“从来没收过(金融服务费)。”
成都市民买豪华品牌,被收了6000多元“金融咨询费”
约半年前,成都市民陈先生在成都市锦华路一段163号成都中升星辉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购买了一辆某豪华品牌的轿车。
除了三成多的首付外,他还支付了各类繁杂的费用,并签订了合同。其中就包含了一项名为“金融咨询费用”的款项。销售方按照20多万贷款总额的4.5%收取,并以新店开张为由减免了一部分费用,最终陈先生支付了6000多元的金融咨询费。
陈先生说,当时销售方只是提了一句要收取一笔咨询服务费,并没有细说收取这笔款项的原因。因此前已收取各类繁杂费用,他没精力再去追问弄清楚,也没去纠结这项金融咨询费。
“直到最近西安奔驰维权事件在网上闹开了,我把当初的购车合同拿出来一看发现,我也被收了金融咨询费。”陈先生说,看到合同后非常生气,感觉自己被欺骗了。
购车合同在手,销售却说“从来没收取过”
封面新闻记者在陈先生出具的销售合同附件上发现,销售方确实收取了咨询服务费。原由为销售方为购车者提供了购买车辆时所需办理贷款业务的咨询服务,协助购车方向金融机构申办贷款所需手续等。合同上指出:本合同附件与新车销售合同内容共同生效,缺一不可。均为客户自愿选购。
随后,封面新闻记者走访上述4S店发现,在销售方提供的贷款购新车报价单上,确有咨询费(建议)一项。
当记者询问此类费用收取缘由,销售方回答只是建议选择款项,也可不选。记者提及曾有消费者称被收取过此类咨询费,销售方则说不清楚,应该是没有收过的。在记者追问后又改口为“的确没有这类费用,过去也从没收取过”。
揭秘:收取咨询服务费为行业潜规则
就此,记者采访多位汽车销售业内人员发现,金融服务费是贷款购车时都会收取的,业内并不叫它贷款手续费,而是称之为咨询服务费,这也是4S店赚取的一部分费用。
据一位某豪华品牌车4S店店员透露:“厂家有建议零售价,但是经销商是以优惠的方式去卖的。客户办理按揭购车时,我们提供相应的人工服务,咨询服务费算是我们收取的辛苦费。与全款购买车子相比,客户办理按揭购车,周期要长一些,相应也会产生了资金利息。”店员称这些费用加在一起,其实与咨询服务费是等值的。
该店员一再强调,征收服务费属于经销商个人行为,销售在客户提车时告知客户,双方同意后收取。客户没提车前,有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协调不收取此类费用。
而钱一旦收取并在公司入账后,再要求退款则面临公司程序上的诸多困难。上述店员反问:“不止我们这儿,在很多4S店,你贷款买车而不支付咨询服务费,人家能给你办理贷款吗?”
经销商为何收取手续费?其实也来自于汽车厂方的压力。
另一业内人士透露:“汽车厂家会给4S店返点,但同时也有各类的指标,如进车数量、按揭生存率、贷款客户量、二手车量及指定车型销售量。返点卡得很厉害,各类指标一旦完不成,都会相应地对返点额度进行打折。“
4S店店员抱怨:“现在4S店要负担各类支出,卖车已经很难挣钱了,客户又要我一分钱都不收贷款服务费,也不现实,可以说这其实是行业潜规则。”
律师:若未提前告知或约定,购车者支付咨询服务费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对此,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智律师说,针对汽车销售公司收取购车者金融咨询服务费相关问题,首先要纠正的概念是,人们所谓的“金融咨询服务费”,准确定义是“贷款咨询服务费”,即居间服务费的一种。
李智律师认为应该分两种情况分析,一种是购车者与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书面合同进行约定;一种是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进行约定。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情况,只要汽车销售公司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其为购车者提供了购车贷款咨询服务并协助购车者办理完毕购车贷款手续,则购车者要求汽车销售公司返还合理的咨询服务费是得不到支持的。相反,若汽车销售公司不能举出相应证据予以证明上述事实的,则购车者可以要求汽车销售公司返还收取的咨询服务费。
如果4s店未在签订相关合同中约定,或口头上未先告知提供贷款办理服务会产生相关的咨询费用,4S店不能提供充足证据予以证明其告知过购车者,其为购车者提供购车贷款咨询服务需要收取咨询服务的,则购车者支付给4s店的咨询服务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4s店应该返还收取的咨询费用。
来源:刘旭强/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