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袁女士的妈妈拿着各种单据到4S店讨说法资料图
近日,网络上疯传着一个视频:一名女子在一家奔驰4S店里,坐在一辆奔驰小车的引擎盖上带着哭腔向4S店讨说法。媒体的公开报道称,事件发生在陕西西安,该女子花66万元买了一辆新奔驰,可车“还没开出4S店的门”就发现发动机漏油。后来接连讨说法无果,才出现视频中的一幕。
东莞市民在买车时有没有类似情况呢?记者此前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去年市消委会也接到过多起类似汽车投诉的情况,其中还有一起比较典型的案例。
/新闻回放/
女车主讨说法多日无果
根据报道,视频中的女事主发现奔驰漏油后,就把车一直停放在4S店里。在15天之内,经多次协商,该店的解决方案从最开始的退款改为换车,再又说换车也不方便改为补偿,不久这家奔驰4S店再一次推翻之前的解决办法,表示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只能换发动机。对此解决方案,女子拒绝接受,便坐在店内的汽车引擎盖上讨要说法,有理有据思路清晰的维权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视频刷屏网络后,事件也进一步发酵。又传出事件中的女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奔驰金融,还被迫交纳了1.5万元“金融服务费”。目前,该女子的维权事件还在继续进行中。
/连线东莞/
购车投诉最多在售后服务
去年市消委会也接到过类似汽车投诉的情况。今年3月13日,市消委会召开了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相关投诉情况。同时,市消委会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并发布“2018年东莞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邀请专家进行法律点评和维权提示,通过典型案例曝光,促进经营者守法重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曾就汽车投诉问题采访过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介绍说,关于汽车投诉方面,前三名分别为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和安全问题上,在汽车投诉最多的售后服务问题上,消费者投诉的关键词为“不履行三包”,而合同问题中,购车定(订)金不退问题比较突出。
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还介绍,购房、买车、装修等大宗消费时往往会出现支付“定(订)金”的情况,它们收到过不少关于定(订)金退款的纠纷。因此,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定金具有惩罚性质,缴纳后违约商家可以不予退还,商家违约则需向消费者支付定金双倍金额赔款。而订金支付后则是可以无惩罚退还的,商家违约也只需退还订金无需罚款。
/东莞案例/
车款误入业务员账户车行不认账拒绝交车
2018年8月31日,消费者袁女士在东莞市聚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岭山分公司(广汽本田4S店)购买车辆,交付了5000元订金(有财务收据)订购本田汽车一辆。2018年9月,在该4S店经营场所内,该店业务员丘某通过使用自备的POS机刷卡收取了消费者125500元购车款。因该刷卡POS机并非4S店申办的,且随后业务员丘某卷款潜逃,因此,4S店以未收取消费者购车款为由拒绝提供车辆,消费者遂向市消委会大岭山分会投诉。
调解过程中,4S店坚持认为,车行在购车确认书明显位置已经标注“请切勿与销售人员发生非对公的现金交易”等提示,消费者与销售人员发生了交易,属于私人行为,4S店并未收到其支付的款项,故不予提供车辆。
经大岭山分会多次调解,4S店同意先提供车辆给消费者,但需要与消费者签订一份提车协议,协议中约定业务员丘某归案之后,应视案件事实及追讨结果认定双方权利义务。但消费者对该协议不予认可。最终,因当事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大岭山分会终止调解,并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提醒
市消委会:购车付款时要查收款方信息并索要凭证
对于消费者袁女士在购车时的遭遇,市消委会的点评意见指出,此案例反映了两个问题,一是4S店内部管理松散,使消费者产生重大损失;二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未注意相关付款提示,与销售人员发生了非对公交易,导致财产损失。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进行付款行为时,切勿过于信赖他人,一定要认真审查收款方的详细信息,并索要和保留相关交易票据和凭证,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律师方面表示,本案中,该销售人员确实是4S店安排负责接待销售的业务人员,交易地点也位于4S店内,且是使用POS机进行刷卡支付而不是直接由个人收受现金,4S店本身因疏于管理存在过错。但本案所涉及的风险,消费者可以留意收款方信息。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或刷卡消费提示及时查询收款方名称。(记者梁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