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航失控车主将起诉奔驰:还遇刹车故障买车时遭强制消费
来源:红心新闻
“奔驰车定速巡航失控,高速上120码狂奔百公里”事件发生一年多后,4月15日,车主薛立山在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本人已委托律师,将在本周正式起诉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焦作鹏龙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图据薛立山微博
4月15日下午,薛立山告诉红星新闻,去年3月14日事件发生至今,案涉汽车不断发生故障,今年2月又发生刹车失灵。“经郑州之星奔驰4S店检测,车辆存在电动驻车制动器故障等多项问题。我多次与他们沟通,他们都不理我,只好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同时,薛立山还表示,他在购车时也被收取了“金融服务费”,并被强制消费。
当事人:巡航失控一年后,仍遇刹车故障
2018年3月14日,薛立山驾驶刚买一个多月的奔驰C200L轿车从洛阳到成都出差,行至连霍高速三门峡段时,定速巡航失控,车子无法减速和停车,只能以120km/h的速度在高速上飞奔。
此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事后两天,3月16日,奔驰回应称公司目前不具备在后台对车辆进行干预的技术;5月26日,第三方鉴定机构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事发时“被鉴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
当时,薛立山表示“尊重鉴定结果”,但依然有疑惑,并称将继续请专业人士对该鉴定结果进行解读,如有必要会重新鉴定。
薛立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去年6、7月份,他曾联系到上海一家鉴定机构,“但这事儿影响太大,别人不愿意接,鉴定一事便不了了之”。
“接下来这一年,车辆问题仍是不断。”薛立山说,“最严重的一次是今年2月13日发生刹车故障,踩了刹车没反应,跟我去年在高速那次情况一样。”
红星新闻记者在薛立山微博看到,其于去年11月、今年2月多次发布拍摄车辆仪表盘的短视频,称“方向没有助力、发动机故障灯亮起”等。
图据薛立山微博
今年2月14日,他请郑州之星奔驰4S店拖车到店检测,“他们不知道我车的情况,应该可以实话实说,结果检测发现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
据在其微博上晒出的检测单显示,被测车辆“行驶档位”存在功能障碍,系统功能受限制;变速箱的变速控制系统接收到不可信右前车轮和左前车轮速度信号;控制单元防撞辅助系统、倒车摄像机、电动动力转向从牵引系统“控制单元接收到不可信数据;车载智能信息服务单元接收到不可信的车轮转透信号;全景滑动天窗”控制模块与电子点火开关的通信存在故障,信息缺失;电控车辆稳定行驶系统存在功能障碍;两前轮的轮速传感器报存储故障;电动驻车制动系统故
不过,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该检测单并未盖章。对此,薛立山称,他曾要求4S店盖章,却被告知“奔驰盖章很麻烦,需要向大区、总部等层层报备”。
代理人:曾与奔驰沟通,对方置之不理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引发关注。女车主提及购车时销售人员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其刷1.5万多元奔驰金融服务费。
4月14日下午,梅赛德斯-奔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在接受央视财经时表示,公司一向尊重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运营,不向经销商及客户收取任何金融服务手续费。
薛立山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在购车时也被收取了一万余元的金融服务费,“微信转的还是刷卡我记不清了,但是有这笔钱。”
薛立山说,事发后,他没再使用过定速巡航功能,也另买了一辆非奔驰的车。但这辆涉事车,他还是经常使用,“毕竟花几十万买的车”。
除了金融服务费,薛立山其他还被强制要求在该4S店购买保险及加钱购买“精品”,“大概多花了三五万,如果不买这些,车就不卖你。”
薛立山表示,去年事发后,“上述两公司有法定义务以负责任的态度,对本人所购汽车质量问题和隐患进行彻底调查,有义务妥善处理本人的相关诉求,有义务主动公开澄清相关事实。然而事故发生之后,两公司亳无作为、极端不负责任,并任由舆论发酵,给本人造成了极大的权益和精神损害。”
目前,他已委托律师代理他与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焦作鹏龙得佳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产责任纠纷一案的法律事宜。
薛立山的代理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特聘研究员李建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目前材料已准备齐全,但还未正式起诉奔驰。“一个月前,已就薛先生车辆问题和奔驰公司进行过沟通,但对方基本是漠不关心、置之不理”。
“对于奔驰公司我们还抱有一丝期望,但实在没办法我们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李建伟说。
红星新闻记者李文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