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法院首单管理人独立发拍破产企业财产 在阿里拍卖平台以100万元成交

日期:04-11
格能阿里拍卖管理人

4月3日,东莞市格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在阿里拍卖平台经竞买人竞价后,以1001340元成交。这是东莞法院首次尝试由破产管理人通过司法网拍平台独立发拍破产企业财产。

2018年11月,因东莞市格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能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第三法院”)经债权人申请受理了格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启动破产清算程序后,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并结合阿里拍卖平台对破产财产网络拍卖进行全新升级,提供了独立的管理人入驻和发拍通道这一新情况,积极引导格能公司管理人入驻阿里拍卖平台,开设账号独立发布拍卖项目。

2019年4月2日,格能公司管理人在阿里拍卖平台发拍格能公司的机器设备一批,起拍价为99.134万元,经竞买人竞价,次日便以100.134万元成交。

该案承办法官邓鹤飞介绍,此前管理人发布拍卖项目需经法院破产专用管理账号后台审批,拍卖成交后还要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走完财政审批程序需至少一个月。不仅不利于破产财产的快速处置,而且将本应由管理人负责的拍卖文件的审核、拍卖前看样、拍卖款划转、拍卖物品交付等工作转嫁给破产审判法官,既增加了法官的工作量,管理人职责也无法得到有效的落实。因此,在2019年3月阿里拍卖平台开通管理人入驻和发拍通道后,第三法院便率先试水由管理人独立发拍破产财产。

“由法院引导管理人入驻阿里拍卖平台,独立发拍破产财产,法院进行监督,明确了管理人与法院的不同定位,使债权人可以分配拍卖款的时间大大缩短,减轻了法官对于事务性工作的负担。”邓鹤飞表示,虽然管理人发布拍卖项目无须法院后台审批,但管理人制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仍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报法院审核同意之后才能执行。因此,法院在其中的监督职能并没有弱化,而是真正建立起了“当事人自治、管理人履职、法院依法监督”三位一体的破产财产网拍模式。

接下来,该院将引导全部入册管理人入驻阿里拍卖平台全新升级的破产财产拍卖通道,全面推行管理人独立发拍破产财产的模式。

(记者王子玺通讯员钟紫薇)

原标题:东莞法院首单管理人独立发拍破产企业财产在阿里拍卖平台以100万元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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