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部分非市属公墓现祭祀鲜花被盗卖
当祭扫者在墓前献上鲜花果品时,墓园内一角,一名中年男子等待观望着。待祭扫人离开,这名男子迅速将三轮车开到墓前,收起祭品,离开墓园。随后,菊花被摆上路边的祭品摊,以15元一枝的价格吆喝出售。
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清明期间,北京非市属公墓存在盗卖祭品现象。参与盗卖的多是附近村民,组成团伙分工行动。
对于这种情况,公墓管理方解释称,这种情况由来已久,盗卖人不好辨认,日常巡视人手不足以控制,管理起来难免掣肘。
曾在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黄峭泉透露,目前北京33家市属经营性墓园均有保安24小时巡逻,盗卖祭品情况几乎绝迹,然而非市属公墓在这方面的管理则有待提高。
祭扫人离开花束被拿走
4月5日,清明节当天,德陵公墓迎来祭祀高峰。一大早,进园车辆就排起长龙。
靠近公墓的道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处祭祀品摊,摆着鲜花水果等祭品。一些没有提前准备的祭扫者便会在路边摊选购。
进入墓园,祭扫者来到墓碑前,献上鲜花、摆上祭品,擦拭墓碑,整理完毕后离开。墓园中安静而肃穆。
然而记者在园中发现了奇怪的身影。在一处偏僻的角落里,一名骑三轮车的男子一直默默观望着。待祭扫者离开后,他骑车来到墓前,迅速收走刚摆上的花束,随后匆匆离去。
在墓园内,记者看到有多名工作人员来回巡视,出入口也有人值守。当有祭扫的人进入园区时,他们便会提醒,“最好将花瓣揉碎撒在墓碑前,水果剥开或切块,不然可能会被人拿走。”即便如此,仍不能避免有人在偏僻的地方偷盗祭品。
在紧邻的盘龙台公墓,也有工作人员巡视,但人数相对少些。同时记者也发现了一些偷盗祭品的人。
有人盗走祭品后再出售
到了下午,这两处公墓内祭扫的人明显减少,巡视的工作人员也少了些,此时盗卖团伙也不再躲闪。记者在盘龙台公墓看到,有十余人直接开着汽车或电动三轮车进园,盗走墓碑前祭品。
记者在德陵公墓内至少见到5拨偷盗祭品的人。每拨有两三人,只见他们一起行动,车子很快就装满,他们离开墓园去往山下的村子,不久又空车返回。
记者跟踪发现,偷盗人员将盗走的鲜花分拣成单枝和花束,运出墓园后,单枝菊花直接送到门口摊位上,以15元一枝的价格吆喝出售,花束则拉回家包装后再卖。
除了鲜花,还有村民在墓园内偷拣水果。记者看到一位大爷游走在墓园,拎着大袋子,偷摸将墓碑前的祭品装走。
面对记者的疑问,他坦言自己是周边的村民,并否认拿水果是为了卖钱。老人称,在当地有吃祭品可以预防疾病的说法,所以平时就来“取点水果”。
■追访
盗卖者:清明期间一天能拉8车花
4月5日,记者在上述两处墓园观察发现,盗卖者往往三五成群,各自分工明确,有人负责盗取,有人运送,有人则摆摊售卖。
一名偷盗鲜花的男子告诉记者,他与路边祭品摊摊主是亲戚,捡来的花拿到摊上去卖。“这些菊花批发至少也要3块钱一枝,回去修剪一下就能当新的卖。”
墓园门口,一个祭品摊的摊主称,他就是这个村的村民,干这行已有几年,从墓园里拉出来能卖的主要是鲜花。平时每天能从墓园拉4车花。清明期间至少可以装八车以上,大部分都可以拿来二次出售。
在这个摊位上,新鲜菊花售价一枝15元,盆装25元,包装好的花束能卖到几十元甚至200元。
墓园门口另一摊铺前摆放着万年草、栀子花等盆栽,以及假花篮等。“我卖的盆栽都是从种植基地进的,不像他们一样拿别人的花束翻新售卖。”这位摊贩说,即使平时,每天到墓园祭拜的人也不少,一些商贩就让家属在墓园蹲点,当祭扫者离开后,便上前将可进行二次售卖的祭祀品拿走。“其实没必要,进新货也没多少钱,有时候他们为了抢祭品还会吵起来。”
记者看到,墓园外散布着多个祭品摊,盗卖的摊位混在其中,市民在购买祭品时根本看不出区别。
园方:无法完全遏制盗卖祭品现象
针对盗卖情况,墓园方面并不避讳,表示面对难以肃清的盗卖人员,监管难题亟须解决。
盘龙台公墓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墓园属于公益性墓园,且位置邻近村庄,“从建园起,每当有人带鲜花供品进园,就会有村民来偷拿。”
该工作人员称,墓园方面也会安排人巡视,“但是看管不过来,扫墓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只能自认倒霉。”为了防止偷盗,祭拜人走后,工作人员还会上前帮忙把鲜花和祭品掰开。
据其介绍,园方不会拿走祭品,但鲜花、水果等会腐烂,墓园的工作人员两三天会清理一次。
德陵公墓内,记者看到多个提示牌,写着“为墓区环境整洁,公墓内勤人员对墓区内祭祀用品一天一清理。”
园内工作人员称,他们每天会对墓碑前摆放的物品进行清理,假花和假水果保留不清理。“此前有很多当地居民和商户偷偷将祭品拿走,我们也管,但人手不够,我们一转身的工夫,就会有人偷走。”
工作人员称,为了防范盗卖,德陵公墓这几天高峰时段增加了园内巡视人员,禁止外人偷拿祭品,“情况有好转,但也没法完全遏制住。”
■声音
非市属公墓管理有待提高
对于盗卖祭品行为,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表示,祭扫者离开墓园后,就得有祭品被清理、腐坏,或被人拿走的心理预期,但是在一定期限内,物品本身价值和使用价值还属于祭扫者。所以外人擅自拿走祭品的行为,从民法看,属于侵犯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但是祭祀用品比较特殊,通常价格不贵,商户或村民重新包装二次售卖,一般也很难重罚,是否涉嫌偷盗犯罪还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定。”另一方面,盗卖者在二次售卖时,也有义务告诉买家物品的来源。
李斌称,墓园管理方有看管责任,如果遇到市民反映祭祀品丢失的情况,墓园不应推卸责任,否则墓园与商户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市民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曾在北京市殡葬管理部门工作多年的黄峭泉告诉新京报记者,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北京市的墓地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两类。目前对北京居民开放的33家市属经营性公墓,均配备保安24小时巡逻,墓园也装了监控,能有效防止外人进园偷盗。一些非市属公墓的管理和服务则水平就显得参差不齐,盗卖现象也多出现在此类墓园。他表示,这些墓园大多靠近村庄,管理力量不够的话,难免会有贪图小利的村民前来偷盗。
黄峭泉表示,盗卖祭品的行为违反道德,丧葬管理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他建议,祭祀者在祭拜后,可以将祭品处理掉,也可以购买假花和假水果前去祭祀。
新京报记者刘名洋李明实习生秦姝文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