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抚顺残疾按摩师“反杀”砸门入室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被起诉
央广网抚顺4月5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日(4日),又一起反杀案引发了媒体的关注。去年9月,辽宁抚顺一名醉酒男子砸开残疾人于海义的足疗店大门,强行入室。双方在厮打过程中,于海义持水果刀将醉酒男子捅伤,对方被送至医院后,不治身亡。
近日,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以于海义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至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于海义家属认为,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于淑娥是于海义的姐姐,她向中国之声反映说,弟弟于海义早年曾遭遇一场严重的车祸,肢体四级残疾。由于身体原因,于海义开始学习按摩技能,并在辽宁省抚顺市一家足疗店工作,平常吃住都在店里。
于淑娥说,事发在去年9月18日凌晨两点左右,已经睡下的于海义被一阵砸门声吵醒了:“惊醒以后,他看到有人在砸门,他对人家说,‘我们休息了,睡觉了,不营业了’。对方破口大骂说开门,‘不开门我整死你’,反而更加使劲地砸门,很快门就被砸开了。”
按于淑娥的说法,这名男子破门进店后,对于海义进行殴打,双方在对打的过程中,于海义捅了对方一刀。她称:“看到人倒了以后,我弟弟找布给人包上以后,就和120一起护送他到矿务局医院,付了费。在抢救中听那个医生说有生命危险,我弟弟吓坏了,然后跑到我父亲坟前准备自杀。”
于淑娥说,后来在家人的劝说下,于海义向警方投案自首。于淑娥认为,且不论于海义事后陪同上医院、支付医药费,已经主动投案的情节,就是在事发当时,也是属于正当防卫。其表示:“他只是防卫。他没有想要伤害人的意思。我弟弟已经告诉对方不营业了、休息了,那人把门砸开进入里面的。在下半夜那种特殊的环境中,特别是我弟弟还受过大型车祸死亡的威胁,他的惊恐、惊吓都存在的,在慌乱中捅了一刀,没有第二刀。”
今年初,于海义被抚顺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
媒体公开报道中援引检察院起诉书中认定的案件基本事实是,2018年9月18日凌晨两点左右,于海义在其工作的足疗店一楼休息时,被害人在店外敲门,说要进店做足疗。因为已经过了营业时间,于海义没有给开门,被害人在门外推动上锁的大门,打算进入店里,于海义返回屋里取出折叠刀来到大门附近,被害人把门推开强行进入室内,两人厮打起来,于海义持折叠刀刺中被害人腹部一刀,导致被害人倒地。在二楼休息的丛某、王某听到声音来到一楼并拨打120和110。后来,于海义跟随120救护车将被害人送至抚顺矿务局医院,并从医院里逃离,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鉴定,被害人是被带刃刺器刺中上腹部造成肠系膜动脉断裂大失血而死亡。被告人于海义于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于海义的辩护人殷清利表示,于海义对破门入室的男子,实施用刀具反击的行为是正当的。他说,“于海义本人也是四级伤残,身体上无法与对方是同一个级别;另外也不能在那种特殊的条件下苛求于海义能够实施精准的反击行为。”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于海义刺伤破门入店男子的行为属于防卫行为。但鉴于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并没有使用凶器,还没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而被告人于海义却使用刀具进行防卫,并致被害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审理此案的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一位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按规定不能接受采访。法院会严格依法作出裁判。
对于本案的后续进展,中国之声还将继续关注。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