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一商铺发生火灾 这份商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请收好

日期:04-02
火灾塘厦镇商场

昨晨,塘厦环市西路一商铺发生火灾,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迅速调派力量赶赴现场,目前已在清理火场,火灾无人员伤亡。

据市消防支队通报,昨天早上8时58分,东莞市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环市西路博脑汇一商铺发生火灾。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塘厦、清溪、樟木头、特勤、黄江、凤岗6个大队共13辆消防车、70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全勤指挥部随行出动,塘厦中队于早上9时08分到达现场,10时许火势得到控制,11时许明火基本扑灭,目前正在清理火场。

起火建筑为一栋三层公共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主要燃烧物质为电子配件,过火面积约230平方米,火灾无人员伤亡。目前,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调查中。

为此,消防部门郑重提醒:

1.商场安保人员要随时进行安全视察,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商场;发现有人员在火灾、爆炸易发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要立即制止。

2.定期对商场内线路、机械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拉接电气线路,维修设备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岗位职工不得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增加线路压力。

3.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员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人群。

4.商场节日促销活动较多,搭设展台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责任人要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5.夜间是火灾高发时段,营业结束时要安排员工进行一遍岗位防火检查,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巡查。

(记者朱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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