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家贼难防!这个行长坑自家银行两个亿,骗取信用证为何屡禁不止?
骗取金融票证套现行为屡禁不止,近期又有一起大额案件浮出水面。
3月20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原行长肜建营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伙同陈义亮等多人,骗取招商银行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证授信额度。
随后,陈义亮等人在该支行开出18单信用证,将信用证套现后回款1.6亿余元,至今仍有512.8万美元信用证本金逾期未还。套现获利资金则用于陈义亮购买奔驰、奥迪豪车和万宝龙手表等奢侈品。
过去,此类利用金融票证套现套利的违法行为并不少见。一位从事国际贸易融资的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一些不法分子骗取银行信用证来套现,然后拿钱去投资房地产、放高利贷,获取高额收益,借鸡生蛋。“投资一旦失败,还不上钱,就会东窗事发。”
从银行风控角度来说,除却内外串通一气的情况,银行判断企业贸易融资的真实性并不容易。
“银行并不掌握贸易的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情况,很多数据都散落在各个有关部门,不可能一一去查运输船只的实际航运数据、每一笔货物的进出仓情况,也只能和老客户合作比较放心。”一位城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内外勾结
轻松骗取2亿元信用证额度
成立空壳部门、使用虚假单据、内外勾结,一系列信用证骗取“老手法”仍是屡试不爽。
此案件始于2014年5月,被告人陈义亮,伙同被告人蒋宏智,以雨田公司的名义与工艺品公司签订联合经营协议,成立工艺品公司国际业务部,开展国际信用证业务。
协议签订后,陈义亮、蒋宏智在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美盛中心16楼成立工艺品公司国际业务部,二被告人分别担任该部门的正、副经理。
2014年10月,陈义亮、蒋宏智伙同身为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行长的被告人肜建营,以及许昌天地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被告人赵亮山,在明知许昌天地和公司的不动产已经抵押给他人的情况下,故意隐瞒该事实,并由肜建营出具二次抵押知晓函,将该不动产另行抵押给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
肜建营还找熟人增大该不动产的评估价值,以工艺品公司的名义获取招商银行2亿元人民币的信用证授信额度,实际用款不超1个亿。
后在开具信用证的过程中,陈义亮、蒋宏智等人在自身无真实贸易的情况下,又通过使用玛嘉利公司和楼勇斌公司提供的单据,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在招商银行郑州二十一世纪支行开出信用证18单,其中4单信用证本金逾期至今未归还,共计512.8万美元以上,折合人民币3425万余元。
经鉴定,从2014年10月8日至2015年7月23日,陈义亮、蒋宏智将骗取的信用证套现后回款金额共计1.68亿余元,分别用于支付银行再次开具信用证的保证金,支付玛嘉利公司和楼勇斌公司为其提供单据的提成,出借给赵亮山,以及被告人陈义亮购买车辆、手表等奢侈品自用,蒋宏智自用等。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陈义亮和其女友郭某住处搜查并扣押了陈义亮万宝龙手表2块、笔记本电脑2台、手机3部、银行卡17张、打印机1台、相机1部,以及陈义亮购买的登记在郭某名下的奔驰轿车、奥迪轿车各1辆。
最终,法院以骗取金融票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义亮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蒋宏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肜建营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判处被告人赵亮山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信用证诈骗屡禁不止
银行风控有难处
无独有偶,2018年12月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一起合同诈骗、信用证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陈基鸿以2004年9月注册成立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并以该公司为基础,先后实际控制经营60余家境内外公司。
2012年11月至2014年5月,陈基鸿通过私刻印章、伪造货权凭证等多种方式骗取多家公司资金共计123亿余元(其中2.7亿余元未遂)。此外,还通过重复质押或将上述伪造货权凭证质押于银行等方式,骗取13家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共计36亿余元。
“国内信用证诈骗案件主要通过虚假、虚构贸易以及提供虚假的单据或证明材料进行,个别案件也存在与银行工作人员串通的情形。”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哲告诉记者。
记者从业内了解到,通常来讲,信用证诈骗模式简单分为两种,一种是无中生有,虚构贸易,来骗取银行信用证或企业资金;另一种是偷梁换柱,虚假贸易,用假冒伪劣品来代替货物,骗取资金。
“不仅是通过信用证这一载体,还有通过票据、流贷、结构性融资产品等多种多样的工具来进行套现、加杠杆等操作的情况都屡见不鲜,本质都是利用虚假贸易来进行套利。”前述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
而如此做法的主要动机则是来自巨大的套利机会。
上述银行业人士进一步解释称,一些不法分子主要是利用远期信用证等到市场上贴现,只需要支付5%左右的贴现利率,即可获得资金,相当于借鸡生蛋。然后把所得资金投入房地产、高利贷等,只要在到期兑付前得到足额收益覆盖利息、还上本金,也就瞒天过海、闷声发财。
但如果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信用证本金逾期,就东窗事发、当事人锒铛入狱了。
一旦银行内部风控不到位,遇上这种情况,最终只能由银行来“买单”,依靠信用证的保证金、处置抵押物或者贸易货物来弥补损失。
白哲表示,针对信用证的相关风险,银行应加强对客户资信和贸易背景的审查,加强合同和流程管理,确保手续完备与合规;银行对信用证业务的各个环节应明确职责,落实审查责任。
但是,一位城商行国际业务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识别这类风险仍有难度。但近年来,随着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这类非法行为已经逐渐减少,未来依靠大数据风控,以及统一信息平台搭建,能够更好地防范此类风险。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