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被冒用开公司 要撤销假法人为何这么难?

日期:02-27
法人王泽黄生灰狼

原标题:身份信息被冒用开公司,要撤销“假法人”为何这么难?

影评人“灰狼”,终于还是坐了近30个小时的绿皮车,从重庆来到山东济南。

今年1月,在购买机票时,购票页面提示,自己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名单,被限制消费,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原因是他的身份信息被冒用,成了济南一家建筑劳务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了解除自己与该公司的关联,无法乘坐高铁和飞机的他,必须往济南跑一趟。

购买高铁票时弹出“被限制消费”的消息

购买高铁票时弹出“被限制消费”的消息

1月18日,红星新闻发布《调查|“被法人”后成“老赖“,要解除需证明我不是”我“?》(点击可查看)一文,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一个多月过去,灰狼向法院递交了对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起诉状,以及撤销限制消费令的申请书。

没有“委托人”签字,“委托书”也能在工商过审

灰狼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听说“打官司”三个字,心里就“咯噔”一下。他去年博士毕业到重庆一所重点高校任职,收入并不高,加上新买的房需承担的房贷,基本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打官司,意味着还要花费高昂律师费,去解除一段莫须有的关系。

赶在年前,灰狼风尘仆仆来到济南。他先去了济南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求工作人员为他调取了j公司的工商内档资料。从工商登记材料中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来看,被冒用的正是他曾丢失并已挂失的身份证。

最困惑的是,灰狼发现,在工商系统中关于j公司变更材料上的“委托人”那一页,只有一个他不认识的委托代理人留下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签字。“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这个就是委托书,但这是一个没有‘委托人’(即灰狼)签字甚至没有留下‘委托人’任何信息的委托书啊,怎么能凭这个就把我弄成法定代表人了呢?”

据天眼查显示,在灰狼被变更为j公司法定代表人到他发现自己被限制消费这段时间内,j公司曾有一些诉讼,“但是法院的诉状,从没到我这个‘法定代表人’手上过。”

济南市历下区科院路派出所,是j公司所在地派出所。红星新闻记者此前曾到该派出所咨询办案民警,民警非常肯定地说:“这是工商部门存在的工作失误,肯定是找工商。”

灰狼也曾致电该派出所咨询报案事由,得到的回应是,需要本人亲自到派出所做笔录。但当灰狼自己来到科院路派出所,民警又表示,这个案子归工商局所在地派出所管。最终,曾为灰狼办理挂失补办的济南建筑新村派出所给他出具了一个函,证明灰狼丢失及补办身份证的事实。

作为一所地方重点高校教师,灰狼有不少机会,去往各地甚至出国参加学术研讨。而被限制消费后,无法购买高铁、机票将严重影响灰狼的工作。万般无奈下,灰狼只得请了律师,向对他做出限制消费令的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和执行异议申请书,将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法庭,请求判决撤销被告(即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j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等一系列变更行为,同时申请撤销法院对自己的限制消费令。

行政起诉书

行政起诉书

有工商局建议:先承认法定代表人再“强制撤销”

目前在深圳工作的黄生曾丢失身份证后挂失,在今年年初新推出的个税app上,他发现,自己成了东莞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比灰狼幸运的是,这两家公司目前还没有出现严重债务纠纷,黄生也没有被法院限制消费。但黄生同样需到东莞当地去报案、申诉,也同样遇到了公安、工商两不管的尴尬情况。

黄生说,东莞工商局桥头分局的工作人员最后给他出了个主意——强制撤销法定代表人,即让黄生承认自己就是法定代表人,然后要求工商局强制撤销。“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说,顶多影响我两年信用,也就是说,这两年我出行、贷款都会遇到麻烦,甚至我‘被法人’的那两家公司的债务都让我背。”黄生气愤道,“为什么这个锅要让我来背?”

红星新闻记者2月27日致电东莞工商局桥头分局,该局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强制撤销的方法,其实只影响办营业执照。此前有过这样操作的案例,对不需要开公司办执照的人,个人出行、贷款等都不会有影响。但该工作人员也提醒道,强制撤销手段依然存在一定风险。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走常规程序,黄生要证明公司不是自己注册,需要证据。由于黄生的变更业务直接通过网上办理,只要能让银行开证明,说明用于注册公司的U盾不是自己开办的即可。但黄生无奈地说,自己何尝不想证明,只是到了银行,银行让找警方,到了派出所,民警又让他找工商局。

跟多部门协调未果后,黄生开始“微博维权”,连着发了十几条关于自己“被法人”经过的微博,并@了相关工商部门,一直没有得到答复。

直到现在,定居深圳的黄生依然是两个东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自嘲道,还好那些公司在广东省内,有需要的话他还能到东莞跑一跑,如果被注册在东北的省份,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近日央视新闻《焦点访谈》节目也对这类“被法人”案进行了报道

近日央视新闻《焦点访谈》节目也对这类“被法人”案进行了报道

“失窃”的个人信息还会导致“被就业”

杭州的王泽虽然没“被法人”,但是却“被就业”了。

同样是通过今年新启用的个人所得税app,他发现自己在一家从未听说过的公司任职,便立刻在app上选择了申诉。

然而,王泽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在他申诉之后一个多月,app上一直显示“待受理”状态,再后来,他登录app发现,那条申诉记录没有了。直到2月26日,他再打开个税app,发现页面显示“已受理”。但具体怎么处理,受理进展到哪一步,能否取消自己“被就业”等问题,王泽表示,相关部门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自己。

目前王泽的申诉显示“已受理”,但相关部门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自己

目前王泽的申诉显示“已受理”,但相关部门也没有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自己

2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王泽“被就业”地区的税务分局,得到的回应是,个税app上受理的申诉不归他们管,并给了记者河北税务局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红星新闻记者拨打该电话,得到的回应仍是“那个客户端不是我们维护的。”

王泽非常肯定地说,他没有丢过身份证,一定是自己的信息被盗用了。

受害者期待:出台全国统一的撤销流程

一位不愿具名的广西工商系统工作的内部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企业变更法人信息只做形式审查,这套流程多年没有改变,且与公安系统不联网,无法识别身份证是否有效。

红星新闻记者查询到,《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方案》中第三项第(三)点提到“尊重市场主体民事权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工商登记环节中的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

而在微博搜索“被法人”“被就业”,或在相关新闻的评论区,都能看到许多有相同遭遇的网友就这个问题互相求助、吐槽。

许多网友表示,目前“被法人”案各地并不少见,媒体也都有报道,而至今没见有合适的对策,需要相关部门引导解决。也有网友建议,很多时候,撤销自己的“法定代表人”要跨省跑工商、税务部门,而路费、笔迹鉴定费、行政诉讼费、律师费等对普通人来说不是小数目,希望能有全国统一的简易撤销流程……

红星新闻记者丨 庄梦蕾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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