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赔偿或达百万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就必然涉及到赔偿问题,赔偿的金额大概是个什么情况?对于私家车主来说,购买多少额度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合适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统计,近几年,该院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逐年攀升,2018年共计652件,比2017年增幅逾20%,其中547件造成人身损害,309件导致人身伤残或死亡。
652起案件中,赔偿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有17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31件,20万元至50万元的有35件。那么,以北京为例,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可能的赔偿金额会是多少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 侯军:以我们去年审理的案件为例,一般赔偿金额是在120万左右,但是这个只是一个平均数据,可能如果这个人自己的抚养人,生前他的抚养人比较多一些的话,可能数据还会更高一些,就是赔偿金额更多一些。
在北京三中院2018年审结的652起交通事故侵权案中,48%的案件侵权人在保险外进行了赔付。为此,法官建议,如果条件许可,车主可以考虑将第三者商业责任险投保到100万元。
法官提示,驾车出行,安全第一,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那些脾气暴躁、肆意别车、并线,甚至一点小的剐蹭就暴力相向的“路怒症”患者,绝对是交通安全的极大隐患,本来小的民事案件,最终可能演变成刑事犯罪。并且“路怒症”患者故意制造的交通事故,商业保险是不予赔付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 余诤:他可能首先是别车,别车就可能形成追逐竞驶,这是危险驾驶罪。那么在别车的过程中,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这就可能是交通肇事。如果故意造成人员伤亡,可能又形成了故意伤害。我们实践中还遇到了故意杀人,用车去把人给撞死了,由于“路怒症”。
(央视记者 冀成海 曹筱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