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夏晶)快递送货时将医用精密设备——全排生物安全柜摔了,相关单位索赔时却发现,因为合同上只说了目的地,没约定损毁责任,摔坏安全柜的快递公司拒绝赔偿。
2016年,黄石一家医院从苏州购买了一个全排生物安全柜,因为是医用精密设备,卖方委托湖北某国际物流公司运送。安全柜到达武汉后,物流公司转交武汉一家快递公司送达医院。谁知快递公司将安全柜送到医院交接卸货时,不慎将安全柜摔坏。
接到买家投诉后,卖家将物流公司告上法院。物流公司以并非损毁人辩解,却不能证明货物损坏责任由第三方造成,法院以适用举证不能原则判决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随后,物流公司将快递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受理该案后,黄陂区法院审理发现,双方在运输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卸货义务到底由托运人还是承运人完成,经调查根据物流行业交易习惯及相关事实,认定武汉快递公司的合同义务仅需将货物运输至收货人所在黄石市即可。
武汉的快递公司在无约定及法定义务的情形下,无偿协助托运人或收货人联系搬运人员卸货,并非承运人应履行的义务。在货运单上有明确的保价条款及提示,托运人与承运人是同行,有长期业务关系,应推断其理应知晓交易习惯和保价条款,因此保价条款有效。
法院一审判决,武汉这家快递公司无需承担货物损失的责任。湖北某国际物流公司不服,上诉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北京金台(武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杨志远认为,该案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一般的网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买家和卖家的买卖关系,二是卖家和快递公司的委托承运关系。消费者要注意签收时查验货品是否完好,如有短缺或损伤应当立即提出或者拒收,反馈卖家退换货处理。至于卖家和快递公司之间,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