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好奇买回几只“小可爱”,上网一查后报警了:我好慌!
今年春节,在云南旅游途中,江苏镇江丹阳的姚先生一时好奇买回几只形态可爱的小动物,回来后才发现它们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小可爱”一下成了烫手山芋……
自驾游买下蜂猴母子事后懊悔报警求助
2月17日,江苏丹阳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起报警。报警人姚先生称,2月10日他在云南自驾游时,看到有人在叫卖小动物,便花钱买下带回了丹阳,上网查询后发现它们都是国家级保护动物,有点后怕了。
民警赶到后发现是两只鸟和两只猴子。据现场观察,丹阳市林特产技术指导站站长陈坚表示,两只小猴子是蜂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而姚先生买回的两只鸟,分别是猫头鹰和隼。
2月20日上午,记者在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公园的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站,见到这对蜂猴母子时,猴妈妈正打着盹,偶尔动一下,还紧紧抱着怀中的幼崽,不肯松手。
工作人员表示,这对蜂猴母子是昨天丹阳市警方和农委没收后送来的。因为目前蜂猴母子俩还十分怕人,所以工作人员用报纸将它们围起来,提供一个封闭的环境,让它们多些安全感,接下来母子俩会一直在救护中心饲养。
除了两只蜂猴外,姚先生买回的猫头鹰和隼,目前也被没收送到当地救助中心。
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站:一年没收救助野生动物1600只
在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站,记者看到这里除了灵长类小动物,还有爬行动物、龟等种类,数量惊人。仅仅2018年一年,由警方等相关部门没收后救助到这里的野生动物就有1600多只。
工作人员提醒,别看蜂猴外表憨态可掬,它身上却含有毒液,占有它不仅涉嫌违法,也会带来安全隐患。而松鼠、浣熊、蝙蝠等都可能携带狂犬病毒,龟、蜥蜴、蛙类,刺猬等动物身上则带有沙门氏菌,具有传染性,威胁人身健康。
喜欢不是占有
而是给它自由
没有买卖
就没有伤害!
来源:江苏新闻(ID:jstvjsxw)
责任编辑: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