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为企业施工设障要好处 自称没贪过公家一分钱

日期:02-12
樊国华法子调查组

原标题:为企业施工设障变着法子要好处,这样的干部处分!

“市政工程管理处发展中心主任樊国华违规收受‘红包’,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发展中心主任职务,并追缴违纪所得。”2018年12月28日,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事情还得从一封终止合同的报告书说起。2018年1月,江西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承租了南昌市政工程管理处管理的地下人行通道广告位。然而,在施工过程中,樊国华却处处为难中标企业,甚至违规收受红包,导致工作无法继续做下去。无奈之下,江西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只好提出终止合同的要求。之后,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后勤装备处负责人将此事向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进行了反映。收到问题线索后,驻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核查。

调查组人员通过走访相关人员了解到,江西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改造电信大楼地下人行通道墙面灯箱时,樊国华竟不让工作人员进入地下人行通道进行作业,送给他1000元红包后才勉强同意进行作业。安装时,樊国华又故意提出灯箱不能做拉布材料,必须用玻璃材质,为了减少损失,该公司不得已通过微信红包发了1000元给樊国华,并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当对江西宾馆地下通道剩余墙面灯箱进行改造时,樊国华再次提出不能改动原有旧灯箱……

掌握了这一情况,调查组决定“会一会”樊国华。

“广告位改造过程中,你有没有故意刁难工作人员?”调查组人员开门见山地抛出问题。

“我没有什么问题,我这几年都是全心全力地在做事,没有贪过公家一分钱,不信的话你们可以去调查。”面对调查组人员的询问,樊国华始终不愿正面回答,并一直不断强调自己的功劳,标榜自己多么优秀。

就在谈话陷入僵局时,调查组人员突然想到泳艺广告公司经理余某曾经提到,在3月5日通过微信给樊国华发过1000元红包,于是谈话组要求樊国华提供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记录,当听到要提供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记录时,樊国华脸上露出了不安的神态。

2018年4月5日收江西省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法人徐某红包1000元;2018年6月7日收负责管理处办公楼电动门维修保养的个体工商户李某微信红包500元……

一笔笔收受红包记录历历在目,在证据面前,樊国华对违纪问题供认不讳,后经核实,2018年以来,樊国华先后收受江西省泳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徐某、承租户刘某等4人红包共计4500元,同时还存在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我就是参加学习少了,单位组织的学习,我经常以工作忙为由不参加,有时参加了也只是走个形式,没有入脑入心。对组织和领导的提醒,毫不在意、当成耳旁风,有时还牢骚满腹,把组织和领导的关心拒之门外,把服务群众当权力,一味在偏离航向的轨道上固执前行。”回想起自己之前的错误行为,樊国华悔恨不已。

“樊国华不认真履行职责,不积极服务企业,反而明目张胆向企业‘伸手’,不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违反了廉洁纪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特别是对我市当前的发展环境造成了损害。”南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此案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通报曝光,以此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努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江西省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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