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近期,各个企事业单位开始陆陆续续发放新年第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了。那么,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到手的工资收入和缴纳的个税金额,和改革之前相比又有什么变化呢?我们的记者来到重庆进行实地走访,看看新政策落地后的情况。
在重庆一家乳品生产企业,公司财务部员工唐君,刚刚领到一月份的工资条。
个税改革前:唐君的工资在7000元左右,减除单位预扣的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企业年金等(其他扣除)共2000元左右,再减除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个税免征额),余下15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是3%,需要缴纳个税45元。
个税改革后:由于个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余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唐君就不需要缴纳个税了。
那么,对于这位月收入近10000元的车间管理人员,由于新修订的《个税法》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他还能进一步享受到赡养老人、子女教育共3000元的税前扣除。
个税改革前:王利的工资在10000元左右,减除单位预扣的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企业年金等(其他扣除)共2000元左右,再减除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个税免征额),余下4500元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是3%和10%,需要缴纳个税345元。
个税改革后:不仅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王利还可以减除3000元左右的专项附加扣除,余下的应纳税所得额为0,也不需要缴纳个税了。
再来看个税改革后,这家企业的总体变化。
从全国来看(数据显示):2018年10月,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就减少了6000多万名纳税人;2019年,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预计又将减少数千万名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