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伙“薅羊毛”网购千箱牛奶 结果尴尬了
临近年关,陕西小伙小程(化名)却愁容满面,他本想着薅一把“羊毛”,却不想“烫”了自己的手……
凑单可买半价牛奶小伙买数百账号囤货
2018年12月15日,小程发现一个名叫“天虎云商”的平台正在搞“2018年火节”活动,可以领取“满199减100元”优惠券购买商品。他算了一下,牛奶和花椒凑单的话,“单价近60元的牛奶,半价就能买到,非常划算。”
2018年12月20日,他用自己的账号下了几次单,每一单都是3件“金典纯牛奶250ml12盒”和一袋“川味魂汉源花椒50g”。通过优惠券抵扣,3箱牛奶实际支付的价格为90.61元,花椒的价格为11.09元。
△用了优惠券后,小程用90.61元的价格购买3箱牛奶
“我朋友告诉我,牛奶不愁卖。”想到牛奶是消耗品,商品质量也还不错,小程就动了多买几批牛奶的心思。“买回来家里人可以喝,喝不完保质期也长,想着也能卖得出去。”
由于每个账户只能领取5张优惠券,为了能买到更多的牛奶,小程买了大概200-300个账号,花了约100多元。随后,他用这些账号在该平台以同样的凑单方式,先后购买了1000多箱牛奶。
为了避免平台发现这些牛奶都是同一人所定,小程的收货地址写了同一小区的不同单元和楼层,编造了大概90%的收件人姓名。“因为这些电话是打不通的,牛奶体积也比较大,所以都是我去快递点统一提取的。”小程说。
被判定为异常现象4万多货款“被冻结”
下单、支付、收货,一路畅通无阻。就这样,全部订单中的149单发货了,400多箱牛奶和花椒陆续送达小程的手里。因为觉得花椒没有什么市场,自己也用不完,小程收货后选择退掉了所有的花椒。正是这一大批量集中退货的行为,引起了该平台的关注。
该平台服务结算部经理赵会春表示:“我们发现,有针对同一货品花椒的大批量退款,经判定是异常现象。经过核查后台数据,这些退款集中于5个支付宝账户,地址也极其近似,我们认为这存在不正当获取优惠券的行为,所以停止了发货。”
△资料图/视觉中国
随后,小程接到了平台通知,因为异常操作,剩下的订单暂停发货。“剩下的那批订单大概支付了4万多,但到现在也没有退款。”为此,他和客服沟通了10来天,但都没有一个结果。他表示,对于平台提出的要求,他都配合了,但未发货的订单退款却一直没有打给他。
公司认为小伙给平台造成损失
而小程的所作所为在该平台看来,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薅羊毛”事件。服务结算部经理赵会春告诉记者,“最主要的原因是149单中,只有5单是以小程本人的名义购买的,其它的都是以他人手机号注册的非法账号。如果小程不能提供经账号所有人提供的授权书,则不能代表手机号的主人购买该批牛奶。”
“据公司律师所说,他的行为实际可能已经触犯了《合同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和发货商家商议如何处理此事后,赵会春表示,对小程购买的已发货的订单,售卖商家不愿意退货,所以平台还是会支付给商家补贴。
“但他获得了不该获得的优惠券,给平台带来了损失,所以需要向平台补偿除以他本人名义购买的5单外其余144单的优惠金额。”至于未发货的部分,赵会春解释他们将会在与小程协商一致后予以退款。截至发稿时,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用购买的账号“薅羊毛” 存诸多法律风险
法律专业人士表示,购买账号领取优惠券大批量购买商品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假设平台是基于扩大客源的目的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惠,那么制造虚假的客户来获取更大的优惠,实际上是典型的合同欺诈,严重的话,甚至可能会涉及合同诈骗。
从经济法角度来看,如果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大量价格低廉的优质牛奶,实际目的是为了倒卖,而不是消费,那么这种行为不会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因为其不再归属于“消费者”的范畴。
法律人士认为,用别人的身份信息在网上购买商品,使用时是否经过他人同意是一个关键。如果没有经过别人同意,主观心态是替别人购买,就会涉及无权代理。但如果是借别人的名字给自己买,不但在平台涉及违约,还可能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平台作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不能随意解释条款,公司是否能让其退还优惠券,要看在格式合同中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在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平台成为受害者,那么可以要求主张合同无效,赔偿损失。如果在民法上认定为合同欺诈,可以将合同撤销。
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