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58万买豪车方向盘两次失灵 二审获赔234万

日期:01-17
方向机女士罗珏

原标题:两年维权拉锯战,法院二审判决:退一赔三,获赔234万

当接到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书时,30岁的邓女士激动得热泪盈眶,她为了这一纸判决书奔波了两年期间,这期间经历的困难不言而喻。

2017年初,西昌车主邓女士花58.8万元,在攀枝花跃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购买了一辆“捷豹”汽车。在总共花67万余元上路后,邓女士在正常驾车途中,新车出现方向盘抱死,好在她及时采取紧急制动,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然而,邓女士找汽修店检查时才发现,车子的方向机被更换过,但这遭到该公司的否认。为此,她找到西昌“12315”申诉举报中心维权,该中心联系了汽车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鉴定。在多次协商无果之后,邓女士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邓女士购车款、交强险、购置附加税等共计67万余元,并按退一赔三原则,支付三倍赔偿金167万余元,共计234万余元。

蹊跷出现

花58.8万买来的新越野车

一个月后方向盘两次失灵

邓女士介绍,2017年1月25日,她在攀枝花跃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分公司,以58.8万的价格购买了一辆进口“捷豹”锋湃SUV汽车,签订合同当日就支付了全部购车款。“加上购置附加税、车险等,上路一共花了67万多。”

“新车拿到不久后,我就发现方向盘不是很灵活,刚开始她也没有在意,以为是自己对新车还不适应。”然而,购车刚一个月后,邓女士开着新车载全家人外出,正常行驶过程中,该车的方向盘突然失灵,行驶过程中抱死不动,还好她当时没有慌张,采取了紧急制动,才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回忆当时的险情,时隔两年了邓女士都还心有余悸。

事情发生后,邓女士第一时间向汽车销售公司打了电话,她说:“公司技术人员告诉我们,车辆熄火再重新启动就没有问题了。我们照此操作后,方向盘也就能用了。”随后,邓女士再次将汽车发动并开走了。

“当时,我们也没有过多考虑会(方向盘)不会再出问题,结果三天后,新车行驶过程中方向盘抱死问题再次出现,险些引发交通事故。我立即电话联系销售商家,并按要求将车送到公司。技术人员说要做一个方向机升级,但我们也不懂。”在升级了方向机后,方向盘能动了,邓女士又把车开回家了。

疑点重重

发现新车方向机是旧的

销售公司拒不承认

过了几天,邓女士开车去清洗时,洗车场的工作人员发现这辆新车的方向盘居然有锈迹。细心的清洗人员向邓女士提出了疑惑。随后,邓女士就近找了家汽车维修店去检查,检查的初步结果怀疑是一部旧方向机。

邓女士立即向公司方面提出质疑,“他们直接答复就是没有更换过,也不认可我的疑问。”2017年4月19日,邓女士无奈之下只好投诉到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走上了维权之路。

该中心主任罗珏说,邓女投诉的这起案件具体的维权过程非常复杂。“一开始,邓女士的诉求就是要求公司更换一个新的方向机。”罗珏介绍,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商家的利益,因此希望双方通过调解协商。然而,公司方面也否认拆卸和更换过方向机。

“那么,维权中最大的困难是没有证据证明方向机被拆卸过,取得证据的唯一途径是专业检测。”罗珏说,他们对邓女士的车辆进行封存后,并决定对该车实施鉴定,以保全证据的真实性。“经过多番努力,先后联系北京、上海,以及云南、重庆等地有检测资质的机构,最终选择昆明理工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鉴定。”

维权之路

与公司“斗智斗勇”

提前通过法院冻结财产

罗珏介绍,就在准备邀请技术人员到西昌开展检测时,汽车销售公司的一个负责人给“12315”中心打来电话说,方向机确实拆卸过,但绝对没有更换过。但是,邓女士不认可这种说法。

对此, 西昌“12315”申诉举报中心立即联系到昆明这家鉴定机构,要求派人到西昌检测认定。“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公司一位老总来到了“12315”维权中心,该老总表示,之前负责汽车销售方面的联系人已经调走了,转由他负责这件事,他们通过调查,发现这个方向机是更换过的。”罗珏说,司法鉴定书的结果也显示:原装方向机(转向器)已被更换,现安装的方向机为非全新件。

“他们(公司)的这种行为,这已经构成了一种欺诈行为。”之后,邓女士向提出公司更换一个新的方向机,同时赔偿10万元,但多次协商未果,“最后少到5万,公司都不同意”。于是,邓女士一纸诉讼将该公司告上了法院。

“我们先后组织调解不下5次,该公司每次都带了律师,期间还换了多个律师。”罗珏介绍,在固定邓女士的笔录及鉴定机构的相关证据之后,立即建议邓女士到法院去主张诉前保全,“当时,已经发现公司方面已经在转移财产,将部分车辆开走,法院及时冻结了该公司账户上的270万元。”

索赔成功

法院二审终审判决

退一赔三共获赔234万

经过西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销售案涉车辆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去年5月17日,该院依法作出判决:邓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其所购买的汽车退换给该公司;该公司退还邓女士车款、并同时赔偿原告邓女士购置附加税、交强保险费、鉴定费等,合计67.14余万元;该公司支付邓女士购车款的三倍赔偿金167.4万元。

法院判决后,该公司不服,向凉山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去年11月29日,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买车到向12315中心投诉,到向法院提起诉讼,再到法院终审判决长达两年,已经记不清多少次在汽车销售商家、维权中心和法院之间奔波。”邓女士告诉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获得共计234余万元的赔偿金,也算是给这起历时两年的消费维权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我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要特别感谢12315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不然可能根本无法索赔成功。”

上周五,邓女士做了一面印有“消费者权益守护神,热情高效优质服务”字样的锦旗,送到西昌市食品药品和工商质量监管局,交到了该局“12315”维权中心主任罗珏的手中。昨日,她告诉记者,本月初所有赔偿已经全部到账。罗玲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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