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过年收发红包背后的法律问题
春节是中华民族集祈年、庆贺、娱乐为一体的最隆重的传统佳节,辞旧迎新之际,红包不可少。但无论何种形式的红包,都可能牵涉着严肃的法律问题。
压岁红包由家长保管所有权应归孩子
[案例]
春节期间,12岁的小琳收到了近6000元的红包。父母动员上交,可小琳只同意上交一半,另一半自己支配。父母认为,数千元现金并非小数目,孩子自制力不强,于是坚持要小琳全部上交。小琳很不服气:“压岁钱是给我的,你无权没收。”面对女儿的坚持,父母不知如何说服她。
[分析]
“恭喜发财,红包拿来。”大人给孩子压岁钱是一种习俗,也是一份祝福,而在法律上则属于一种赠与性质,自然归孩子所有。对未成年孩子而言,大笔压岁钱由家长掌管为好,因为保护和管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是父母的法定职责。对此,家长一定要向孩子说清楚,收上来只是保管而非没收。同时,既然是保管,那就不能随便动用,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为孩子买保险,让孩子参加兴趣班等。家长还可以为孩子建立一个理财账户,帮助和引导孩子制定理财计划,培养孩子的理财观念。
收送压岁红包当心构成贿赂犯罪
[案例]
老徐开办制衣厂多年。老徐听说某国有公司要定制一批工作服,就经常到该公司副总经理汪某家走走,送些烟酒,联络感情。2018年除夕夜,老徐又来到汪某家,临走时留下一个装有一张存有4万元银行卡的红包,说是给汪某孙子的压岁钱。后来,在工作服招标中,由于汪某暗中帮忙,老徐如愿以偿拿到了订单。后因他人举报招投标违规而案发,法院认定汪某和老徐两人分别犯受贿罪和行贿罪。
[分析]
亲友间相互馈赠是一种传统习惯,长辈给晚辈压岁红包也是传统习俗,这些都正当。可如今,传统的“有礼有节”在异化、变味,压岁红包有时成为权钱交易的一块很好的遮羞布。有的人为获取不正当利益,往往在逢年过节或者婚丧嫁娶时给人送红包或贵重礼品,这种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情形涉嫌行贿。如果收受者许诺、着手或者已经为送礼者谋取某种利益,则属于受贿性质。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贿或受贿数额达到3万元的,就构成犯罪。
本案中,老徐的大方和汪某的笑纳,无疑背离了压岁钱的传统本义,而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汪某也确实利用职务之便为老徐谋取了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老徐为获取订单,行贿红包4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
微信群玩“红包接龙”可能涉嫌赌博甚至犯罪
[案例]
2018年春节期间,董某、徐某合伙建了一个微信群,专门进行“红包接龙”游戏,引诱回乡过年的乡亲参与。参与者需先把200元钱发给群主董某,董某抽头20元后将180元分成若干份发到群里。每轮抢到数额最小者再发下一个红包,如此反复。王某加入该群玩了几天后就损失3000元,意识到这个群有陷阱,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以董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截至案发,该微信群发红包金额40万元,董某等人抽头获利4万元。
[分析]
在微信群里发红包,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不带营利性质,可视为赠予,但若以营利为目的,就涉嫌赌博。其中,群主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就涉嫌开设赌场。根据有关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本案中,董某、徐某两人纠集成员用红包赌博,从中牟利4万元,已构成开设赌场罪。群内成员参与这种涉赌红包游戏也是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或者拘留等治安处罚。当你被拉入陌生微信群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切莫落入各种陷阱,更要远离任何形式的赌博。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闫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