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凌晨零时左右,常平交警大队接到车主李先生报警,称自己在环常路岗梓村路口路段发生一起“碰瓷”事故,请求出警。
民警快速到达现场后,经勘查。发现一辆号牌为粤SF××32的白色小轿车停在往岗梓方向红绿灯路口处,同向同车道后方离小轿车约1.5米处,一辆黑色摩托车倒地,而两车无明显碰撞追尾痕迹,并不像交通事故。民警还发现,摩托车车主韦某浑身酒气,满嘴胡言乱语。于是,民警现场对韦某进行酒精浓度测试,测得含量为328.64mg/100ml,为醉酒驾驶。
民警调查后了解到,事发时,韦某正加速前行欲冲闯红灯,李先生正在红绿灯处等绿色信号灯。由于李先生的车在同车道的前方阻碍了韦某冲闯红灯,韦某来不及提前减速,突然急刹车,致摩托车失衡,自己也摔倒。韦某摔倒后,强力敲李先生的前车窗玻璃,说是因为李先生的缘故,导致自己受伤,要求李先生赔偿。李先生便报了警。
韦某在被约束至酒醒后,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韦某已被刑事拘留。(记者 刘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