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谭在龙通讯员朱凛睿郭忠彭奔)眼科“病人”退费太多次,引起医院窗口工作人员的注意,随后发现这位“病人”居然就是本医院眼科技师郑某。近日,由江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一审终结,法院判决郑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前不久,武汉市江汉区某医院财务处接到窗口工作人员反映,最近有一个眼科的病人多次以现金的形式进行退费。财务工作人员马上调取近期退费记录和退费窗口监控进行比对,发现是同一人所为。随后,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这位“病人”退费已达78次,涉及金额达35328元。医院方随即报警。
经调查核实,郑某是湖北武汉人,31岁,本科文化程度。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郑某利用工作之便,故意留下病员的“申请单和门诊收费票据”,仿照科室医生的笔迹,在上述单据上签署“退费”和医生姓名,然后以病员身份,谎称未接受检查等服务,到窗口申请退费。
据统计,郑某退费累计100多次,骗取金额共计60026元,所骗钱财均被他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