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待残害孩子的恶魔,政法机关绝不会手软!
又见残害孩子的暴行!
8日中午,北京某小学内发生伤害孩子事件,一男子造成20名孩子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经医院救治,均无生命危险。
政法机关绝不会放过,也从没有放过任何伤害孩子的凶手。
就在4天前,1月4日,广西凭祥砍伤幼儿园12名孩子的凶手覃鹏安,被执行死刑。覃鹏安故意杀人未遂,虽然行凶后自首,但也难逃极刑。最高法死刑复核裁定明确写道:
覃鹏安出于报复动机而有预谋地选择在幼儿园持菜刀砍伤无辜幼童,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覃鹏安虽属杀人未遂,且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有罪者逃不过法律严惩。
在手无寸铁的无辜孩子身上发泄私愤,他们触及的是法律底线、良知底线、文明底线乃至人类的底线,这种残忍卑劣的犯罪必然会依法受到从快从严惩处,让他们为自己的兽行付出惨痛的代价。
血案之后总有人热衷于探究凶手行凶的原因,但面对20个无辜的孩子,20个遭受永远受伤的家庭,亿万个惴惴不安的家庭和社会巨大的恐慌,任谁都不难得出一致的结论:
无论他遭遇的事情多不顺心,一个可以残害孩子用无辜的鲜血发泄自己不满的人,根本不配得到别人的同情。只有泯灭了人性,只有对生命彻底无感的人才会做下如此恶行。
什么是正义,面对残害孩子的恶魔,正义就是要把凶手送到他应该待着的地方,让他永远不能危害社会,永远不能危害孩子,永远不能再造成恐慌。这是一个文明社会应该做的事,也是一个法治社会必须要做的事。
预防和管理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但让凶手尽快尽早受到应有的惩罚,是政法机关的职责——
依法从严惩处,对待恶魔,政法机关绝不会放过,更不会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