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入都献宝 或可加官晋爵

日期:01-03
外贸外商使节

千年广州开放系列

本栏目由广州日报独家与广州市国家档案馆联合推出,逢周四刊出,敬请关注。

我们之前一再提起,唐代的广州不仅是中国第一外贸大港,而且几乎是东方第一外贸大港。那么,云集广州的各国商贾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呢?跟现在到底有什么不同?官方如何与他们打交道?他们如何发现商机?做生意间隙,他们会不会趁机周游全国,看看中华大好河山?今天,我们就来好好说一说吧。

采写/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月华图/fotoe

外商兼任使节北上献宝着数大

我们说过很多次,盛唐年间的广州港蕃舶如云,珍珠香药如山。不过,如果你以为当年的外商像现在一样可以自由自在做买卖,那可就错了。

进口货物要交关税,这个肯定没话讲。唐代对外来商船所收的关税,叫做“舶脚”,据一些历史学家的研究,税率大概在10%左右,一点都不高,外商交了税,还是有很大着数。不过,当时的外商可不是一点烦恼都没有,一来,10%只是官方税率,由于收税的大权掌握在地方节度使与市舶史手中,遇到一个清官,当然皆大欢喜;遇到一个贪官,分分钟就要多交钱,任其中饱私囊。二来,交了关税,商品也不能马上出港自由买卖,得先全部存放到官方指定的仓库里去,地方官以“官价”购买朝廷所需(或者自己看上了)的香料、珠宝、玳瑁、象牙、犀角等珍奇物品,接着才会将货物发还外商,任其自由买卖。这一做法叫做“禁榷”,历朝历代都有。毕竟中国古代讲究的是“尊卑有序”,等级森严,奇珍异宝先让皇家与官长享用,这个当时谁也不好有异议。可对外商来讲,“禁榷”手续烦琐不说,万一碰到一两个贪官,对方强买强卖,自己一点筹码都没有。

好在广州几乎是东方第一外贸大港,朝廷一向注重吏治,派了不少注重“仁义教化”的儒家士大夫过来,善待外商,规范收税,节制“禁榷”,总体上维持了广州港的繁荣;不过,说实话,广州也还是出过好几个贪官,有的连地皮都要刮三层,外商“闻风丧胆”,都绕道去安南(今越南北部)做买卖去了,广州港口稀稀拉拉停了几条商船,十分萧条。古代广州港的盛衰,与大唐政局是否清明息息相关,我们若仔细探究,倒可以从中得到不少借鉴呢。

出远门做买卖,风险与烦恼固然免不了,但那时的外商也有现代商人没有的运气。他们可以北上朝贡,这就是风行盛唐的朝贡贸易。翻一翻史料,你会发现,从广州北上,进入长安呈献香料珠宝乃至异木珍禽的各国使节多不胜数。其中不少使节就是由外商兼任的。皇帝接受了他们的朝拜与“进献”,当然就要回赐。为了体现大唐天子的仁爱与威仪,回赐之物的价值往往超出贡品价值的几倍,且多是外商朝思暮想的丝绸。除了丝绸,朝廷还时常会赏个官位,像什么“郎将”“中郎将”“左金吾卫将军”“左金吾卫员外大将军”,虽然只是“荣誉职位”,没有实权,但一听就威风凛凛,让人不敢小瞧,做买卖也方便很多。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盛唐年间,由外商兼任使节的现象固然司空见惯,外商冒充使节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他们随口胡诌一个海外小国的名字,也没人有办法发邮件、打电话求证。从这个怪象中也可看出,外商入都朝贡,实在大有着数。

(注:本文参考了《唐代外来宝石研究》《唐代工商业形态》等资料。)

北上朝贡食宿免费

各国外商兼任使节(或冒充使节),入都朝贡,除了回报率高、有机会加官晋爵外,还有一个好处:享受免费旅游。根据唐朝的法令,北上朝贡的使节,一路上可以享受地方官的招待,吃得好住得好,还不用花钱。这些外商除了携带用于朝贡的奇珍异宝,往往还会挟带一些“私货”,一路售卖,对前者,官方完全免税,对后者,官方也只收一半的商税。从广州到长安,出珠江、过长江、入运河,一分不花,游遍大好河山,顺便还能做做买卖,待遇可以说是十分优厚了。

不过,一艘蕃舶,往少里说也有百来号人,不可能个个都有这样的机会,按照规定,一个使团只可派一名使节,两名副手北上,其他人都得留在原地,等待他们朝贡归来。以我的粗浅见识,幸亏有这样的规定,否则沿途的地方官不是要被吃穷了?

不过,你可别以为,免费旅游和丰厚的赏赐就能让各国商贾心满意足了。他们千里迢迢来到中国,最想要的就是丝绸,大唐天子赏赐最多的也是丝绸,但他们还会悄悄收购官方禁售的珍贵丝织品,私自挟带出城,带回自己的国家售卖。这一做法虽然为朝廷禁止,但大家早已见怪不怪,偶有使节严守规矩,不干“夹带私货”的事,就会受到人们的高声赞美。一来,这说明中国丝绸的确在全球大受欢迎;二来,大唐的朝贡贸易,成本也实在很高。所以,唐代中期以后,国力减弱,前去朝贡的外商就不再像以前那样受欢迎,得到的赏赐也大不如前。

西域玻璃杯被疑是冰晶

一波波外商北上朝贡,都带哪些见面礼呢?长话短说,无非是香药珠宝,当然得够珍奇、够独特才行,一般的舶来珍珠、水晶、玳瑁、象牙、犀角,很难入帝王的法眼。有意思的是,如果外商带来的东西特别贵重,那结果也很难说。初唐年间,一位使者向唐高祖进献了一颗大珠,唐高祖声称,德行贵重于财富,“朕所重者赤心,珠无所用”,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在唐朝宫廷也时有发生,“以德治国”的儒家圣训,真不是说着玩玩的,进献的宝贝不能过于贵重,也不能过于普通,如何把握平衡,只能靠各国使节审时度势,揣摩圣意,细心把握了。

在各国使节进献的奇珍异宝中,有一样“宝贝”十分特别,那便是精美的西域玻璃器皿。据史学界的研究,早在春秋战国年间,中国的古代工匠就已掌握了玻璃制造技术,不过,他们制造的是铅钡玻璃,不耐高温,极易破碎,实用功能远不如瓷器,故而一直未流行。而古罗马以及后来的波斯、阿拉伯工匠制造的是钙钠玻璃,色泽透明,盛放热饮冷饮都没事。更妙的是,波斯工匠发明了“冷加工”的磨琢工艺,在玻璃杯、玻璃盏内壁磨琢出一个个凹球面,明光照耀下,杯盏熠熠生辉。有史学家称,李白诗中的“葡萄美酒夜光杯”,指的就是这种经过特别磨琢的西域玻璃杯。当然,这样的玻璃杯盏价值千金,皇帝与王公大臣都视若珍宝,绝非常人可以享用。事实上,唐代的文人学者,有的误以为玻璃是宝石的一种,有的说玻璃是由“千岁冰晶所化”,故而如此透明晶亮,是极其难得的宝贝。其实,别说在唐代,就算到了清代,我们现在视若平常的玻璃在人们眼里还稀罕得不得了呢。不信,你去翻翻《红楼梦》,贾宝玉把水晶缸、玛瑙碗摔了多少都不心疼,对一盏玻璃绣球灯,却珍惜得不行,都不敢带出门去,就怕摔坏了。玻璃直到清代还如此珍贵,何况是在唐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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