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温州“快递员性侵”案一审判3年半!受害者:非常认可判决结果
12月29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一审依法宣判
温州快递员张某涉强奸罪一案
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9月14日上午,被害人因为搬家而联系中通快递公司要求寄送快递。当日16时许,被告人张某受中通公司指派到温州市鹿城区某小区被害人住处收取快递。期间,被告人张某欲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因被害人强烈反抗,被告人张某未能得逞。而后,被害人报警,张某被随后出警的民警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张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公诉机关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张某在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之间量刑。综合全案定罪、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还认为,被告人张某虽是受中通快递公司指派前往被害人处收取快递,但其实施的强奸行为是个人的犯罪行为,与职务行为无关,故快递公司并非共同的侵权责任主体。
经查明,该快递公司基于企业管理责任已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对于该判决结果,受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通过与受害人和其家属沟通,他们非常认可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作为受害人代理律师,我认为对于这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其判决结果是还受害人以公道,应该是一场法治的胜利。”周兆成律师说。
此外,记者还通过周兆成律师了解到,受害人以及家属,目前还在治疗中,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让受害人状态有所好转。
“受害人让我转达对媒体和网友的感谢,这让她重新树起了生活的勇气。她一定会积极治疗,争取用自己的行动回报社会的关爱!”周兆成律师说。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