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郭建盟)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12月28日起,将乘轮船离岛旅客纳入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适用对象范围。记者从海口海关了解到,今天来自河北的郑先生饮得“头啖汤“,消费约11750元。
28日上午12时43分,来自河北的郑先生在三亚海棠湾国际免税购物中心使用离岛船票完成轮船离岛旅客首票免税购物,购物金额约11750元。他直言,没想到自己会成为享受新政红利的第一人。10分钟后,来自广州的符女士在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城网上购物平台完成新政首票线上免税购物,购物金额126元。三亚海棠湾国际免税购物中心相关人员建议,使用离岛船票购买的旅客要合理安排好购物时间,一般购买后第二天才能在海口秀英港、新海港提货点提取免税商品。
据介绍,为确保新政策顺利实施,海口海关在秀英港、新海港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并完成海关视频监控系统、企业免税品提货点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对海关信息化监管系统进行升级调整,增加与轮船离岛的数据对接;科学优化设计轮船离岛旅客的购物提货流程,确保离岛新政按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