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了8万和6瓶茅台酒的局长获刑:4个月前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4个月后,曹良军获刑。
今年8月底,信阳市纪委消息,息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良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投案自首,目前正接受息县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2月21日,新县法院一审判决,曹良军因受贿罪被判处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已缴纳)。
据检方指控,2017年下半年至2018年年初,曹良军在担任息县环境保护局局长期间,通过县交通运输局职工张卓林分两次非法收受河南建成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某现金6万元、2万元,为该公司收购息县环保局行政执法收缴的废旧电瓶处置业务提供便利,曹良军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2018年春节前,曹良军收受张某所送茅台酒一件(6瓶)。
曹良军在2018年8月8日向息县纪委、监察委投案,并于当日将9万元现金缴存至河南省息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办公室账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