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人身伤害无法获赔者执行救助保险可发救助金

日期:12-28
保险救助金财产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魏丽娜通讯员甘尚钊、彭勇、李涵一)涉民生案件“执行不能”,受害人生活困难的,法院确定救助金额后,可由保险公司赔偿。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动健全诉讼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机制。

诉讼保全责任险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担保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险种。该险涉及诉前、诉中、执行程序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和先予执行案件等领域,广州中院在法院系统全面认可人保财险广州分公司提供的诉讼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

广州中院在悬赏执行中增加保险手段。购买执行悬赏保险的,申请人可自定悬赏比例,提供财产线索的,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而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收费为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例如,悬赏公告为“10万元欠款,按找到财产线索金额的10%悬赏”,最高赏金为1万元,申请执行人按1万元的10%支付保险金,即1000元。若悬赏成功,1万元赏金由保险公司支付。

执行救助是指在案件遭受人身伤害并取得胜诉判决的受害人无法执行到被告财产,人民法院将启动执行救助机制依法为其发放救助金。据悉,当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执行案件因无法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导致相关权利人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标准的,权利人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救助申请,由执行法院审查确定救助金额后,交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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