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家公司乱收停车费被罚

日期:12-26
没收东莞市机动车

司机大佬们,当你在收费停车场停车时,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收费标准是否合规。日前,东莞有两家公司未按政府定价标准收取停放服务费被群众举报,东莞市发改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实施了罚款。

东莞市发改局通报称,该局日前接到群众举报后,对东莞市御野世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自定收费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对临时停放在东莞市香市动物园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价格管理形式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但东莞市御野世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违反规定,未经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对临时停放在东莞市香市动物园停车场内的车辆按“停车不超过15分钟内免费;露天停放超过15分钟以10元/辆·次”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在今年十一小长假期间,该公司对临时停放在东莞市香市动物园停车场的小车共计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8460元。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为已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460元,并罚款8460元的行政处罚。

另外,东莞市环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则因“高于政府定价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被市发改局处罚。据介绍,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临时停放在松山湖大学路滨湖西服务景区停车场的小车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标准: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露天停放6(含)小时以内3元/辆·次,6小时以上每2小时加收1元/辆·次。然而,东莞市环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却违反规定,高于上述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不计时间长短以5元/辆·次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于今年8月至10月,对5775辆·次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28875元,共多收11550元。市发改局称,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决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50元和罚款1155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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