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通讯员丁其刚丁珮记者陈奇雄)遇天晴时就戴帽子,碰到下雨时就撑着雨伞,一名惯盗作案时从不露出脸部,还是被武汉市东西湖区分局吴家山街派出所民警抓获。
27岁的李某住在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一小区。自2015年起,无所事事的李某频繁偷盗他人财物。为此,他曾3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10月初,李某第3次刑满释放出狱后,不思悔改,又干起了盗窃他人钱财的勾当。
今年10月26日上午,天气睛朗,李某穿着一带帽子的风衣,将自己的脸部捂得严严实实,从家中窜至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六顺路一家火锅店,把该店服务员余某一部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盗走,后以380元的价格将其销赃。
今年12月22日上午,天下着雨,李某认为当天是盗窃作案的好时机,就戴上帽子而且撑了一把雨伞,将自己的头脸遮住后,流窜至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一清路一家酒店内,将店员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盗走,并以320元的价格销赃。
吴家山街派出所民警接到多名受害人报案后,将多起酒店、餐厅手机被盗案进行串并侦查,查明作案人有较强反侦查能力,监控探头并没有拍下作案人的脸部。
民警遂转变思路,转而追踪作案人的活动轨迹,终于发现作案人多次在洪山区虎泉一带现身。民警推断作案人可能藏匿在那里,就到那附近蹲守布控。
12月25日上午11时许,民警罗巍等人看到一男子打着雨伞、戴着帽子从虎泉一家无名个体旅社走出时,当即扑上前去将其逮住。该男子就是李某。李某如实交代了自己扮成“套中男”,共盗窃作案十余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犯罪,已被武汉市东西湖区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