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虐童事件:有悖天理人伦,突破法律底线 | 中青融评
12月22日晚间,深圳宝安西乡一女童被父母虐待的视频,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在视频中,一名看起来只有小学年纪的女童,经常被一名疑似其母亲的女子殴打、虐待,视频后段,一名疑似为其父亲的男子,更是用扫帚凶狠地抽打这名女孩,丝毫不见手软。
事发之后,深圳宝安公安分局立即对视频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于12月23日上午找到了视频中的女童父母刘某华和陈某文。面对警方,两人对殴打女儿的行为供认不讳,区妇联随即向法院申请了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警方也对此案展开了进一步调查处理。
于情而论,虎毒尚不食子,这对夫妇的残忍做法,让人不禁怀疑:他们对子女到底有没有正常的情感,又是否有资格成为其子女的监护人。于理而论,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的希望,不论是父母、师友、还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都该努力呵护少年儿童,为他们营造一个幸福、安全的成长环境。于法而论,儿童权益受法律保护,父母虐待儿童属于违法行为,是为人父母所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对自己的子女进行殴打、虐待,不仅有悖天理人伦,为世人所不容,也触及了法律的绝对底线,理应受到惩戒与制裁。
而在追究虐童者的责任以外,更重要的,是尽快帮助涉事女童走出家庭暴力的阴影,重新建立起健康的心理状态。长期遭受殴打和虐待的儿童,很有可能会成为多种心理疾患的受害者。警方的行动,只能将她从其父母的直接虐待中拯救出来,要为她的心灵疗伤,还需进一步的行动。
中青融评:眼见为实,就“视”论事
评论 / 杨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