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领钱”方便快捷
市第一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法院”)“攻坚执行难”再出新招,全国首创执行款“虚拟账户”领取模式,申请执行人不用到法院领取执行款,只需带上资料去银行即可,领到钱时间缩短半个月。
麻涌的莫先生成为新模式的第一个受益者。2014年,莫先生借给惠州的庄女士200万元,帮其公司资金周转,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到期后,庄女士只还了部分利息,剩余欠款一拖再拖。2016年3月,莫先生将庄女士告上法庭,法院判令庄女士还钱,后莫先生申请强制执行。
昨日一早,莫先生就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让他去领取执行款。让莫先生意外的是,这次领执行款,不用去法院,只要带上身份证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到离家最近的工商银行网点就可以领钱了。莫先生拿到钱后,为法院执行新模式点赞。
“以前领取执行款不但要到法院,还一定要在法院的工作日内去办理,非常麻烦。新的模式下,烦恼都不见了。” 莫先生说。
据了解,以前为保证申请执行人执行款安全,法院都要通知申请执行人持本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前往法院核实信息,填写收款账号确认书,再由财务人员将款项汇入申请人的账号。之后,还需等半个月左右的操作周期,执行款方可到账,既麻烦又耗时。为解决这种麻烦,一法院积极与银行沟通,推出新模式。
“执行款到位后,我们根据申请执行人信息,在合作的银行为其建立特定的虚拟账户,由本人持身份证及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到柜台,激活账户,就可秒提执行款。不必再在法院和银行之间奔波,既保证款项的安全,又给申请执行人带来了便利。”一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曾昭永说。
曾昭永表示,这种模式是全国首创,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目前,一法院启动了试点工作,选择与工商银行合作试点。法院也正在与银行积极协调,推动全省、全国范围内的系统对接,逐步推广到市外、省外,为更多的当事人解决路途遥远,出行不便的麻烦。(记者 王子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