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网讯 夫妻离异后,因双方互负债务,男方在未扣除女方应付款项后,将自己的债务履行完毕,而女方却坚持追索利息,弄得双方关系十分紧张,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做通双方工作后,这对离异夫妻均表示就此了断财产纠葛,一起长达四年的财产分割争端尘埃落定。
李某某和汪某某均系再婚,他们的离婚纠纷于2014年7月经过二审判决,婚生子由汪某某抚养,汪某某不要求李某某承担抚养费。双方各分得一处房屋,李某某分得汽车一辆,汪某某应支付李某某房屋折价款25万元及汽车折价款15000元。因有关债务由汪某某独自偿还,李某某应补偿汪某某款项10万元。后因汪某某未能按期履行,李某某于2014年8月向镜湖区法院申请执行汪某某给付房屋折价款25万元。
经过法院执行,汪某某陆陆续续将25万元交到法院,他虽然曾向执行法官提出对方也应该付自己款项,但是考虑自己未能一次性给付,就对女方的欠款未加主张。执行法官认为双方的财产纠纷应该结束了,李某某却坚持要汪某某承担利息,汪某某当然不答应。执行法官向李某某释明互负债务可以抵消的道理,即使让汪某某承担利息5万元,李某某还要另外付钱给汪某某。可是李某某认为自己在财产分割时吃了亏,还是多次到法院讨要利息。而执行法官试图调和双方的争执,但李某某仍坚持己见。
汪某某于是也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要求李某某给付欠款12万多元。法院于2018年12月4日立案后,随后冻结了李某某的银行存款。李某某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书,认为汪某某的申请执行已过时效,法院不应该对其执行。执行法官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通知了李某某到法院,从孩子需要关爱的角度开导她不要纠缠彼此的财产瓜葛,夫妻因感情破裂,若再把精力放在无谓的财产之争上,势必对孩子的未来带来不利影响。毕竟汪某某抚养孩子,李某某探视及教育需要汪某某配合,若双方关系恶化,势必连累到孩子。执行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让李某某的心结打开,她表示自己不再向汪某某索要利息了,她同意自己申请执行汪某某的案件了结。于是执行法官在电话中向汪某某反馈了李某某的意见,汪某某也很爽快,称自己只是赌气,并不真要这笔款。
12月13日,应执行法官之约,汪某某来到法院。执行法官也和他进行交流,肯定了他在处理财产问题上的姿态,祝愿他将孩子培养好。汪某某提到自己重组家庭,又生了孩子。他希望妻子以一颗平常心对待他与李某某的孩子。对于他和李某某的财产之争最终消除,他很认同执行法官对问题的灵活处理方式,他认为,这样双方都能说得过去,“毕竟是夫妻一场,又怎能分得那么清楚?你们多做劝和工作,我们都愿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