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16年牢狱之灾后讨清白 称遭刑讯逼供并未杀人

日期:12-20
温海萍死刑邓林

原标题:男子16年牢狱之灾后欲讨清白,称遭刑讯逼供、并未杀人

呼格吉勒图、聂树斌、金哲宏……这一个个名字或许你不会陌生。但你可能不知道,江西也有一个与金哲宏有相似遭遇的男青年,他叫温海萍。

如果不是那一天和女朋友玩“捉迷藏”,如果那个年代两人都有智能手机,或许温海萍的女朋友邓晓艳不会惨遭奸杀,或许已经考取研究生的温海萍将迎来人生的新起点,而不是经历一审死刑、二审死缓,承受16年牢狱之灾。

温海萍的研究生准考证 本文图均为 津云微信公众号 图温海萍说,尽管案子有太多疑点,也有证明他清白的物证,但当年的办案民警采取刑讯逼供手段使他认罪。近期,他已找到申诉代理律师,准备为过去的遭遇翻案。

温海萍悼念聂树斌的诗办案民警并不相信“女友要捉迷藏”的证词

温海萍至今还记得2002年2月21日那个早上,他去女友居住的地方寻找她时,必经之路的农田围着很多人。他跑过去看到,女友邓晓艳躺在地上,上半身衣服拉到胸前,下半身衣服不整……他如五雷轰顶,瘫在地上。

温海萍指认当年发现女友尸体的大致方位(红色区域)2018年12月10日接受津云新闻记者采访时,温海萍说,民警当时找到他,说请他配合调查邓晓艳被害一案,他随后跟着民警去了派出所,结果去了就再也没出来。

温海萍向民警介绍了事发前一晚与另一朋友及邓晓艳在一起就餐,此后朋友离开,他们单独相处。大约快到21点时,邓晓艳对温海萍说:“你先回宿舍,然后再来找我,如果在22点前可以找到我,我们就继续交往。”

第一次谈恋爱的温海萍如约回到宿舍,随后来到邓晓艳的住所——江西省农科院植物保护服务部的一处平房,但他没有看到邓晓艳。于是他骑自行车在附近寻找,边找边喊。当时,邓晓艳住所后面是一片试验田,对面是两间平房,远处也是农田或试验田,他黑灯瞎火地找了1个多小时却不见人,再回到邓晓艳住所时依然没见到人,于是他返回宿舍。他寻思着,邓晓艳或许是想离开他。

但是,办案民警根本不相信他的话,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温海萍说,民警几天几夜连续对他审讯,不让他睡觉,还曾用木棍对他的踝关节、膝关节等处拷打,他的脚和脚踝肿得连鞋都撑破了。期间,他还遭遇蹲马步、挂飞机、风油精揉太阳穴和眼睛等方式的折磨。他几次想撞墙,但被拉住,后来实在忍受不住折磨,就按照办案民警“期待”的那样招供了。

温海萍在狱中的日记2002年8月1日,温海萍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年12月2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其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8年5月12日,温海萍服刑16年2个月20天后被释放。

温海萍曾在微博中写下“枪下留人”的经过2002年9月9日,收到南昌中院的死刑判决后,温海萍留下了遗书。其中一段写道:亲爱的爸爸、妈妈……虽然,我死都背着黑锅,也让你们背着黑锅,但是我要以对你们24年养育之恩未报的遗憾,和我十几年寒窗苦读的壮志未酬身先死的悲哀,向你们说明一个事实:我是被冤枉的,我没有杀人,我不是凶手!

温海萍2002年写下的遗书2002年9月28日,是温海萍一生无法忘记的日子。这一天早上,有狱警喊他出号房,起初,他以为是要去见律师或是见家人,没想到进了看守所的一间提审室。

一进屋,他懵了。

坐在里面的是两名法警,一人拿着绳索,一人拿着写有“故意杀人犯温海萍”字样的牌子,写有他名字的地方,还用红色画着“X”。温海萍瞬间明白了——这是要带他去执行死刑。

两名法警询问他的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等信息,核对他的身份,并告诉他可以交代遗言。那时的温海萍竟然出奇的平静。他强调,自己是被冤枉的,他解释遭遇刑讯逼供的经历,并在现场物证方面与法警据理力争。两名法警耳语一番后,走出提审室,不久有狱警走过来对他说:“温海萍,没事了,走吧。”

那一瞬间,温海萍的身子出透了汗,他意识到捡回了一条命。那一瞬间,温海萍似乎“天真地”和自己的内心开了一个玩笑:他以为所谓“没事了”,是被无罪释放。没想到他向外走时狱警喊住他:“温海萍,回‘号子’里。”

当天回到号房,温海萍看到,他之前写好的遗书已经被狱警收走,准备交给其家人,他在号房的私人物品如衣服等,已经被清理整齐,摆放在门口,还有狱警中途去找过他说:“温海萍,要上路了,别光着脚穿着拖鞋,穿个干净鞋子吧。”

后来他听说,法警在隔壁与法官商议后,决定暂缓执行死刑。又过了一段时间,二审改判死缓的消息下来了,温海萍坚信,他这条命保住了。再后来,和狱警提起那一天的经过时,狱警说,那天,和温海萍一起“出去”的还有两名犯人,均被执行死刑,只有他奇迹般地回来了。这也是那名狱警工作30多年,头一次经历这样的奇遇。

有狱警对温海萍说,被执行前,死刑犯一上来就会腿软脚软,甚至大小便失禁,但温海萍显得平静。这可能也是让法警、法官看到这个案子可能存疑,并决定暂缓的原因之一。

16年间写就约300封血书在许多古装电影、电视剧中,经常会看到有人写下血书,以示冤屈。

温海萍被判死刑后,曾一度对生存失去信心。后来他听说,他的妈妈坚信他是无辜的,并孤身一人为他呼喊奔走。于是,他也开始寻求自救之路。在狱中,他几乎每个月都会写1到4份申诉书,有的在被探视时交给母亲,由她代申诉,有的则交给狱警,由狱警按程序上报。

温海萍和他的母亲温海萍说,在监狱中,他认识了几个好人,这几个好人改变了他后来的命运,其中就包括好心的、一直鼓励他申诉的狱警。

正如其名字一样,大学本科毕业的温海萍字迹工整、温润清秀。他写完每一份申诉书后会扎破手指,重重地写上“冤”字。随着时间流逝,有些申诉书上的血字已经变色……

温海萍血书“冤”字的申诉书接受记者采访时,温海萍说起了他和邓晓艳的恋爱经历,这也是他自称没有作案动机的重要原因——是女方追求的他。温海萍自述道,大学本科毕业后到江西省农科院工作,当时并不是正式编制,因为他一心想读研,只是想找一个不忙的、有住处的地方的工作,白天上班,晚上读书。他到江西省农科院植物保护所工作后,几乎天天泡在3楼的办公室里,每天他走回宿舍、来到办公室工作或者自己看书。2002年参加全国统招研究生入学考试后,他对未来充满憧憬。

在工作期间,他经常和同事邓林共事,邓林的侄女邓晓艳经常到农科院找邓林。邓晓艳在某农业化工厂工作,有时外出做销售会经过南昌,就住在邓林的办公室。2001年10月,邓林介绍他们认识,两人开始了接触。温海萍觉得,恋爱要看缘分,他一心读研,每天生活圈几乎都出不了农科院,加之邓晓艳的家并不在南昌,他们私下见面次数算不上多,除了拉手、拥抱,并无其他亲昵举动,他也不知邓晓艳此前是否曾与其他人交往。

试图回到曾工作的办公室寻找老同事,温海萍内心五味杂陈考研之后,还没等到发放成绩,温海萍就被抓入狱、被判死刑。后来温海萍重燃自由的希望后,曾经写信给一起读大学的校友、同学,请他们帮忙查询考研成绩,后来收到回信得知,他当年考上了,成绩还不错,376分。

至今,温海萍还保留着当年考研时的准考证,遗憾的是,他永远无法收到那一封向往的录取通知书。

案件疑点重重,物证、动机均成迷

温海萍申诉代理人之一、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罗金寿介绍说,这起案件有多个疑点。

首先,物证不足。一审、二审判决书认定温海萍犯故意杀人罪,主要证据为温海萍认罪供述,但这些供述是侦查人员通过刑讯逼供、诱供、指供等非法手段获取,除温海萍供述外,本案没有客观证据能够证明温海萍实施杀人、藏尸的犯罪事实。温海萍被逮捕前做了12次供述,其中9次有罪供述,2次未做有罪供述,1次翻供。9次有罪供述有诸多不一致,互相矛盾。如关于移尸过程的供述也有3次不同。

其次,有罪供述与物证矛盾。如,温海萍供述其在植保服务部将邓晓艳摔倒在地,邓晓艳拼命挣扎。南昌市公安局《(2002)南公刑医鉴字第021号鉴定书》(以下简称“法医鉴定书”)记载,“死者颜面部明显肿胀,两眼周及颧部青紫,躯干部、四肢多处软组织损伤,右手有11处表皮剥脱,及左右大腿有多处表皮剥脱。”可见,被害人死前有较激烈的搏斗或挣扎。

然而,《2.20杀人案现场勘验笔录》记载除了邓林介绍发现长沙发向卷闸门方向移位,有三个新鲜擦洗痕迹外,植保服务部(即邓晓艳居住处)其他一切正常。办案人员也没有提取到表皮等任何生物检材。

再如,温海萍供述移尸之后,他又回到植保服务部,用卫生纸擦试屋内地上的血迹,将擦血的纸团抛在木屋边的垃圾堆里。然而,南昌市公安局《(2002)洪公检鉴(物)字(018)号物证检验报告》得出结论:植保所技术服务部办公室地面上的可疑斑迹不是人血。

还有,温海萍供述其将被害人的上衣包括胸罩往上推,用手捏了被害人的两个乳房。但《法医鉴定书》记载被害人的外套、弹力衫、棉毛衫上推至乳房水平,白色胸罩扣子完整且扣好,说明胸罩是正常穿戴。

罗金寿等律师提交江西省检察院的《刑事申诉状》中提到: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证明温海萍实施了杀人行为。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法医学鉴定、物证检验表明,案发第一现场和藏尸现场,均没有找到温海萍作案的证据。温海萍身上没有任何搏斗的伤痕;温海萍衣裤、鞋子上没有血迹;两处现场、移尸途中均没有提取到温海萍的脚印;死者皮带上没有提取到温海萍的指纹;没有发现温海萍的精液;移尸途中没有发现血迹;死者乳头上没有检测到温海萍的唾液成分。

案发现场平面图显然,“有罪供述”和物证,即鉴定结果,是相反的。

事发当晚,温海萍于23点左右回到宿舍,这一点有人可以作证,但21点到22点多这一段时间,即推测邓晓艳被害期间,他一直在四处寻找邓晓艳,因此没有证人可以证明他在案发时的行踪。

此外,本案的作案动机,也是一个重大的谜团。温海萍说,他和邓仅是正常交往,根本没有谈婚论嫁,也就不涉及所谓分手后“恼羞成怒”的说法,他没有杀人动机。

此案另一个疑点,是案发第一现场和藏尸现场的矛盾。警方和公诉机关认为邓晓艳生前居住的平房为第一现场,温海萍将其杀害后转移尸体至农田,因此死者身上有粗颗粒泥沙。但罗金寿说,江西省农科院土壤专家的鉴定显示,邓晓艳身上沾附的粗颗粒泥沙与藏尸现场的土壤不一致。但尸体身上的粗颗粒泥沙来自何处,并没有查明。

罗金寿律师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件案件的蹊跷之处在于,温海萍没有作案动机,现场没有物证指向温海萍作案,甚至还有物证证实现场有第三人作案的可能。

罗金寿说,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办案人员在发现尸体的现场提取了四团沾血的卫生纸,其中有两团各发现有一根卷曲毛发。经鉴定,这两根毛发,一根为被害人邓晓艳的,一根为温海萍、邓晓艳之外第三人的。纸团上的血与死者血样一致,并粘附死者阴毛和另一人的阴毛,推测该毛发的所有人有作案可能。南昌县公安局法医学鉴定书((2002)南公刑医鉴字第021号)显示,死者处女膜在3、6、12点处陈旧性破裂,其中6点处破裂至基底。

2018年12月11日,记者找到邓晓艳曾经居住过的平房,据温海萍描述,这栋平房外观、规模看起来没有大的变化,但房间内陈设变化极大,已无法还原。“藏尸”地点位于邓晓艳曾居住的平房不远处,直线距离只有十来米,如今那里已是农田和房屋墙壁。温海萍曾经居住的宿舍,如今已经重建成楼房,距邓晓艳的曾居住地只有数百米,步行仅需要六七分钟。

温海萍回到邓晓艳曾居住的地方(红色区域为卧室)在16年前那个漆黑的夜晚,温海萍如约先回到宿舍,此后再去找邓晓艳,或许,就是这10多分钟的时间差,让事情变得难以预料。

邓晓艳叔叔:温海萍就是凶手

几经周折,记者找到邓晓艳叔叔邓林。提起此事,他的情绪十分激动,他一口咬定:“温海萍,你就是凶手,你(当时)的行为反常,你赖不掉。”但邓林并未接受采访,一个劲儿地将记者和温海萍赶走。

邓晓艳的叔叔至今仍坚信温海萍是凶手邓林曾对人说,温海萍平时是骑自行车经由案发现场后面的田间水泥路去上班,但2002年2月21日这一天,他却反常地骑车从案发现场前面的大路去上班。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正在办案,不能接受采访

温海萍回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在2004年和2005年分别来过一次监狱,最高检在2007年来过一次监狱,当时最高检的检察官还说:“一年之内,给一个负责任的答复”。后来,则不了了之。

出狱后的2018年6月26日,温海萍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询问得知,2006年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制作了复查报告,连同卷宗报送给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但时至今日,温海萍未能收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复查通知书。

罗金寿介绍说,他目前已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并提起抗诉,以启动再审改判温海萍无罪。随后,记者找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辗转找到负责此事的徐姓检察官,从其口中证实,此案正在复查阶段,暂时不能透露案情和进展。

温海萍为自己“洗刷冤屈”的道路已有所进展,现在的他,也迎来了自己的新生活。温海萍在狱中认识了一个狱友,后者出狱后成立了新的公司,温海萍出狱后来到他的公司上班。半年前,他经人介绍,和一位女子确立恋爱关系,12月6日,两人到民政局登记结婚。

来源:津云新闻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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