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高潮通讯员王烁)近日,五指山法院从快审理了一起涉黑案件,潘某和“月亮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为非作歹,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2年,潘某结识了“月亮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王某后,经常和王某等“月亮帮”成员纠集在一起。2012年3月25日晚,潘某接到王某要去五指山市水满乡拦截运砖车辆的电话,和薛某等多名“月亮帮”成员汇合。在水满乡公路22公里+800米处时,薛某等人驾驶的数辆小轿车追上某公司2辆运砖车后将车逼停。潘某、王某等10多名“月亮帮”成员持钢管、石头等凶器打砸运砖车辆。经鉴定,被打砸的其中一辆重型货车损毁部位价值4680元。因吸食毒品,潘某于2016年8月20日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15日,于2016年9月4日转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18年9月4日,潘某准备出戒毒所时,被民警带回归案。
法院作出判决,潘某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