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一男子多次猥亵继女获刑两年

日期:12-11
继女猥亵儿童被告人

男子为满足自己的不良欲望,多次在家猥亵其13周岁的继女。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1994年、2003年先后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处刑罚。2017年8月至2018年3月,被告人李某为满足自己的欲望,先后三次在家对十三周岁的继女肖某实施猥亵。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对儿童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李某猥亵儿童,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李某系自首且有犯罪前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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