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假扮女子交友骗财 获刑三年六个月

日期:12-10
交友女子上诉人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依法判处二审上诉人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二审上诉人丘某伙同姚某、黄某、区某、熊某等人共同租住在寮步镇某公寓,并在网络交友平台上注册号码,使用女子相片作为头像,上传女子相片,以此吸引男子添加其为好友。此后,丘某假扮女子与对方聊天,在取得对方信任后,编造生病住院、没有伙食费、没有路费、父亲迁坟等各种理由诈骗他人钱财,涉案数额111350元。

法院认为,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通讯工具等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遂作出上述判罚。

然而,直到案发前,三名被害人仍未察觉,还坚信可继续与丘某发展男女朋友关系。其中一名被害人为了满足丘某,不惜多次反复透支信用卡、支付宝的借呗。

法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草率通过交友软件认识陌生人,并透露过多的个人信息,让骗子抓住受害人的心理步步下套。尤其在这类征婚交友类诈骗中,不但骗钱还骗感情。在交友过程中,市民朋友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交友对象的任何借款、转账借口,一旦涉及金钱交易的,及时报警处理。(记者 付碧强 通讯员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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