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乘客打公交司机致交通事故获刑3年
驾乘双方曾互殴;司机被行拘,乘客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
昨日上午,通州法院一审宣判,梁某因殴打公交车司机导致交通事故获刑3年。通州法院供图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引发了网友对公交驾乘人员矛盾的热议,昨日上午通州法院开庭审理了类似案件,乘客梁某因下车问题和司机发生冲突,在公交行驶中打司机导致车撞护栏,他因此被追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审理后,法庭当庭宣判,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双方两次发生争执第二次撞车
公诉机关指控,7月31日15时许,被告人梁某乘坐通12路公交车因下车问题与司机王某发生纠纷并在车外互殴。后王某驾驶车辆由南向北行驶至通州区通马路家乐福路段时被梁某击打眼部,致使车辆驶入逆向车道且与中央隔离护栏发生撞击,造成车辆及护栏三片毁损,经认定被损车辆价值2.2万余元,护栏价值2700元。公诉机关认为应追究梁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4年。
庭审中,梁某说,那天中午他喝了酒,有点醉。下午两点半,他接了一名工地的新员工去果园环岛的工地,两人在台湖镇马驹桥附近上了涉案公交,在车开到德邦物流公交站时,他问司机是否到果园环岛,他要在果园环岛下车,司机说“你小点声”,于是两人吵了起来。随后梁某下车,在车下和司机吵了几句,司机就走到后车门找他,两人都动了手,后被乘客劝开。
然而这次冲突结束后,梁某并未离开,而是重新回到车上,继续跟车走。梁某说,因为被司机打了头,他在车上打电话报警,当车行驶在果园环岛附近时,他越想越气,就上前动手打了司机,没想到司机没有握好方向盘直接撞到了护栏上。“我就是憋气,也没寻思能造成这么大的错误。”
司机被行政拘留乘客被判刑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因在冲突中和乘客同样动了手,司机王某事后也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当事司机王某承认和梁某发生两次冲突并互殴,他说,当时嫌梁某下车很磨蹭,就催促了一下,结果对方下车后开始骂他,于是两人下车吵架后动手,梁某头部被打出血。但被劝开后,这名乘客再次上车,“他拿着手机说要报警,我没理他”,王某说自己继续开车后被打。
根据庭审现场播放的监控录像,梁某当天还穿着保安制服,大概下午三点多,梁某刷卡下车时有短暂的停留,司机说“快点”,梁某说“不下”,后两人发生口角。在梁某下车后,还在逗留谩骂,随即两个人在车后门外打了起来,冲突动作很大,双方拳脚相加,梁某被打倒在地,后司机被其他乘客抱着拉开。
司机开车后,所坐位置和乘客区有一个玻璃围挡,梁某突然从玻璃围挡后边伸出手打司机的脸,被突然一打王某往后看去,车辆失控撞上隔离护栏。车撞停后,司机开始还手梁某。
法庭当庭宣判,梁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梁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新京报记者刘洋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