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4日讯(记者赵莎通讯员刁伟颖)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原书记韩某受贿一案,韩某被控非法收受贿赂99万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韩某利用担任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99万元。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法查清本案案件事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韩某当庭认罪悔罪。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组织全区乡镇纪检干部50多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