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发放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补贴4726万元

日期:12-05
充电补贴设施

武汉晚报讯(记者马振华)记者12月4日在武汉市发改委官方微信看到,该委正在公示武汉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拟发放补贴4726.88万元。22家企业的充电设施将成为首批补贴对象。

市发改委表示,初步确定本次第一批补贴资金拟发放计划:对22家企业在15个行政区(开发区、风景区)投资建设的充电设施,拟发放补贴共计4726.88万元。此次享受补贴的充电设施,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间,在我市投资建设并竣工投运,按照规定必须满足国家通用性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和安全等方面有关标准。

按照《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实施方案》规定,补贴范围有两类,第一类是独立式公共充电站,符合规划前提下,服务社会电动汽车的、独立占地的独立式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低于5个;第二类:分散式公共充电桩,利用既有场地建设运营的公共充电桩,以及专为公交、环卫、物流或某法人单位及其职工等特定行业和单位电动汽车提供服务的充电桩。

补贴标准为:对于第一类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独立式公共充电站,按照投资额的20%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站;对于第二类分散式公共充电设施,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一次性财政补贴,直流桩600元/千瓦,交流桩补贴400元/千瓦。

市发改委每年12月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申请获得财政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项目进行核查。要求申请财政补贴资金的充电设施必须保证至少5年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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