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25日讯(记者赵莎特约记者陈世清通讯员林馨钟玲)自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攻坚战开展以来,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自今年1月1日至11月12日,海口市共有15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即违法行为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该名违法人员终生不得再驾驶机动车。构成“终生禁驾”的情形有两种: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坚决杜绝酒驾、肇事逃逸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如实施以上两种交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并终生禁驾。
2018年“终生禁驾”人员曝光表
序号姓名违法行为驾驶证状态1孙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2高升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3付绍杰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4王泽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终生禁驾5宋小春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6高飞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7陈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8邓育龙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
序号姓名违法行为驾驶证状态9王泽文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10王绥宽准驾不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11林志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12李有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13任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14王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15吴伟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终生禁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