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情况通报#11月21日16时许,刘某某(女,48岁,本市人)酒后乘坐平28路公交车乘车,认为公交车进出站刹车时影响其睡觉,与司机发生口角,司机将车辆停靠路边后,刘某某将司机手部抓伤。司机报警后,平谷警方赶到现场处置,在对刘某某依法传唤过程中,刘某某拒不配合并将民警手部咬伤。经平谷警方工作,11月22日,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11月22日11时许,快938路公交车行驶至大北窑南站进站停车后,乘客马某(男,41岁,本市人)刷老年卡上车被司机发现,后司机准备将马某带回公司处理时,马某与司机发生争执,用手抓司机颈部,车上其他乘客报警。11月23日,马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朝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表示,乘坐公交车出行时,要遵守乘车规则,服从乘务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对于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危害公共交通工具运行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公交车运行安全关系到每一位乘客的安全,警方倡议,乘客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公交车运行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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